第57章、日常(三)(第1/2页)
“诶???”
明昭下巴搁在俞瑾照的手指边缘,不是吧朋友,送礼怎么还送自己来的啊?
高一连连摇头,“不是啊,不是的!我送的是祖地的一棵大树苗啊!那个大树没什么用,但是只要施肥就可以长很大很大,长大了可以在树上造屋子的。”
他送给明昭的是一个养成树屋啊!
俞瑾照:“嗯……你们现在这个也是树屋吗?”
初二举着锅铲站在高一身后,“对啊!这个也是!”
破案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养成树屋直接送成已养成树屋了,连带着树屋里的三兄弟也一起送过来了。
明昭深吸一口气,“你们,还能回去吗?”
楚三从树上某扇窗户里探出头,“我们就没离开啊,现在窗户外面除了能看见你们俩,还能看见其他族人呢。”
明昭长出一口气,那就好,差一点三兄弟就要成为跟着她求生的流浪小人了!
俞瑾照:“看来这只是一个媒介,开启了一个能让我们和小人交流的窗口。”
明昭还把脑袋搭在俞瑾照手指上,在身上的布袋里掏啊掏,掏出一把糖块,“吃糖吗?”
三兄弟动作同步拿出一杯嫩绿的茶水,“喝茶喝茶。”
两方一个递糖一个递茶水,欣然接过的明昭没防备,端起其中一杯喝了一口。
“噗!”
她整张脸皱的像橘子,难以置信的看向三兄弟,不是吧朋友,暗害我啊?
楚三幽怨的看着她,“我们当时逃跑跑不动拿出你给的营养液喝之后,也是这么想的。”
把那些濒临窒息的族人带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别说巨人们反应很快,带着人追了过来。
高一试探的拿出明昭送的两管营养液分给大家,因为她说的非常饱腹,小人们毫无防备,一人一勺喝了下去。
力气是有了,跑的比地上十八只脚的红蚁还快,但真的很难喝啊。
初二颤抖着手,“你知道什么是边跑边吐边哭吗?”
那些小人们还以为自己是被报复了,哭着说自己知错了,以后再也不轻信他人了,也不乱跑了,老老实实在家,再不追逐什么狗屁自由了!
不得不说,这东西确实十分顶饿,喝过这营养液的小人,整整三天都没进过食。
实在是一点也不饿啊!
俞瑾照轻轻给明昭擦嘴,把小勺蜜水喂给她,见她咳嗽得不行,略带责备的看这三个人,“昭昭当时说了,让你们最好稀释服用。”
都提醒过了,怎么还这样作弄昭昭。
三兄弟脖子一缩,红着脸和明昭道歉。
明昭摆摆手,“无事,我也没想到这个、咳难吃到这种程度。”
还在小人状态的明昭和三兄弟又友好的聊了起来,俞瑾照施施然走远,过一会儿又捏着顶精巧的特别小的草帽轻轻盖在明昭头顶,“太阳大,遮一遮。”
他换下圆领黑袍,不知哪里掏出的短打穿在身上,握着把锄头把菜地开了一大半。
晶莹的汗珠从他半露的胸膛流下去,明昭跟三兄弟说着说着话眼睛止不住的往他那儿瞥,直到高一叫了她好几声。
明昭回过神,“咳,你刚刚说什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57章、日常(三)(第2/2页)
高一:“我说,丽华姨叫我们有事,我们得先走了,下回再聊?”
“哦哦好,那下回有空见啦!”明昭跟他们挥了挥手,就见这棵寄居者离开的树晃动了几下叶子,冲她弯了树干,做了个邀请的姿态。
明昭侧身,“诶,诶?你会动?”
树动了两下,枝叶生长,想卷到明昭的腰上带着她走,被水花苗的枝叶狠狠抽了一下。
水花苗气势汹汹拒绝它,“这是我跟球球的主人,你不许碰!”
树直起身,舒展它的枝干,一个敦厚的青年音发出,“美丽的花儿,你愿意成为我的伴侣吗?”
水花苗:“?”
明昭:“?”
拎着锄头听见一棵树向他女朋友求爱的俞瑾照:“?”
俞瑾照冷着脸把装着树的木盒抱起来,“她有伴侣了。”
树枝叶乱颤,“你骗我,我没有闻到那朵花身上有伴侣的气息,我还有追求的机会!”
那朵、花?
俞瑾照掩饰的咳了两下,抱着木盒转身,把从明昭手腕上跳出来的水花苗一并捞走,把一花一树放在柿子树下,“你俩好好处。”
说完,他脚底抹油回卧室,小人昭昭在屋里笑得花枝乱颤,“哈哈哈哈哈俞瑾照哈哈哈哈哈,你居然以为那棵树是在对我示爱?”
她的天呐,这个男人真是、真是。
“是我小心眼。”俞瑾照自觉的说完评语,又伸手揉了揉明昭的小脑袋,“云笙、秋风他们邀我俩去临时安全屋聚餐,去吗?”
明昭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想起超市里成套成套的小人衣裳,“去!”
*
“我的娘咧,昭昭你好可爱啊啊啊!”
隋凤秀欣喜的直跺脚,把明昭捧在手心,看她熟练的转了个圈,展示自己新买的衣裙。
方采玫也眼睛晶亮的看着明昭,她身边的春秋自然的抱着方釆苹,方釆苹不会说话,却突然从手里的月季上又变出一朵花。
她的新代言人春秋取出那朵小花,“她的意思是送给你。”
俞瑾照挑了挑眉,强硬的把小人昭昭捧回来,“不是来吃饭吗?光看我们昭昭下饭是吧?”
“呦呦呦我们昭昭,照哥,几日不见啊,昭昭怎么就和你‘我们’了?”
陆云笙看热闹不嫌事大,穿的也很花枝招展,头上还簪了一朵鲜艳欲滴的花,由方釆苹倾情贡献。
春秋:“都一年没见了,大都、大哥跟明姑娘相处融洽有何不可?”
隋凤秀肩膀撞了撞方采玫,“他比你大得有一轮吧,你们这……啧啧啧。”
方采玫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没有,就比我大四岁……”
陆云笙:“什么?他才十七?”
俞瑾照替春秋解释:“边疆风沙大,他十三岁就入伍杀敌,风沙摧残,又受过伤,才这么粗犷。”
春秋站在二十三岁的陆云笙面前,一个细皮嫩肉一个高大威猛,确实像两辈人。
但看他抱着方釆苹,又似乎没有那么不协调。
明昭生硬的转移话题,“云笙哥,刚刚你说一年没见,我们进上个天灾公路才过了六七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