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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这可是您的老窦!

    徐云舟看着他爸,看着这个普普通通的小镇中年男人。

    看着他眼里的泪光,看着他挥舞的拳头,看着他那一腔朴素却滚烫的热血。

    他忽然觉得,自己肩上的责任很重。

    只是……

    历史都是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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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却是无力改变吗?

    如果自己提前得到这麽多帮助,这麽多力量,这麽多超越时代的知识,还是改变不了,那不合理吧?

    或许,还是会产生一个所谓的平行世界?

    他不知道。

    这个游戏的秘密,还太多太多了。

    他转过身,抱起程晞文,他大步走向机场。

    程晞文趴在徐云舟肩膀上,朝后面用力挥手。

    小胳膊挥得高高的,像一面小小的旗帜。

    「太爷爷太奶奶再见!」

    她的声音清脆,带着小孩子特有的奶音,在机场大厅里回荡。

    「我会想你们的!」

    徐重山站在车旁,用力挥手。

    「再见!路上小心!」

    杨文慧也站在他身边,眼眶红红的,却努力笑着。

    那笑容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

    像是儿子不是去港岛,而是真要穿越回几百年前的明朝似得。

    ……

    港岛,赤鱲角机场。

    VIP通道的接机口,此刻已经围了不少人。

    不,不是围,是站着。

    十几个人,站成了两排,像在等待什麽重要人物。

    但这些人,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让港岛的狗仔队癫到仆街——

    比如许观文穿着那件标志性的长衫,站在最前面,笑眯眯的,像个慈祥的老先生。他旁边站着许观杰,两兄弟偶尔交头接耳几句,不知道在讲什麽笑话。

    那房事龙穿着运动装,东张西望,时不时跟旁边的洪宝音嘀咕两句。

    张曼曼和王祖仙站在一起,两个冻龄女神,一个穿旗袍,一个穿长裙,笑着聊天,时不时看一眼前方。

    林紫霞也在,一袭红衣,英气逼人,还是那个东方求败。

    她抱着手臂站着,微微仰着下巴,偶尔看一眼通道的方向,那眼神,像是在等一个值得她等的人。

    周闰发站在最前面,一身正装,头发梳的油亮,像是刚从《赌棍》片场走出来。

    他双手插兜,微微仰着头,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那种笑,只有在牌桌上拿到四条A的时候才会出现。

    「哇屌,房事龙大哥都来了。」

    有路过的旅客认出来,差点把手机摔落地。

    港人是在地铁菜市场都能见到明星,对明星并不怎麽感冒,但看到这个阵容也是吓得腿软。

    「上次看到四大天王聚在一块是什麽时候?千禧年?」

    「张曼曼丶王祖仙还是那麽靓!」

    「乜嘢人让这些巨星集体在机场迎接呀?港督都冇呢个排面啩?」

    「会不会是哪个好莱坞大导演?」

    「扯淡,好莱坞大导演来了,许观文会亲自来接?他连金像奖都懒得去!」

    议论声此起彼伏,但没人敢上前。

    因为那排场,实在太吓人了。

    队伍末尾,还站着几个年轻人。

    为首的那个三十来岁,穿着剪裁考究的深蓝色西装,手腕上戴着一块百达翡丽。

    他靠在柱子上,表情有些不耐烦,时不时看一眼手表。

    身后跟着几个同样穿着不凡的年轻人,一看就是港岛那些豪门世家的子弟。

    那个靠在柱子上的年轻人,叫徐瑜。

    徐凯瑶的弟弟。

    方美玲的儿子。

    此刻他正百无聊赖地打量着那群巨星,撇了撇嘴,对身边的年轻人说:

    「啊哟,要不要再通知机场,放个BGM?就是发叔《赌棍》入场的那个音乐?」

    他学着发哥的样子,单手插兜,脑袋微微后仰,脸上带着夸张的表情,嘴里开始哼起来:

    「椅子靠的荡,椅子靠的荡,噢噢~椅子靠的荡,荡,不拉不拉荡!」

    他还扭了两下。

    旁边的年轻人配合地笑出声,有几个还跟着一起哼。

    站在徐瑜身边的,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

    方美玲的潮汕管家林伯。

    他站得笔直,像一棵松树,双手交叠放在身前,目不斜视。那身板,比那些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还要挺。

    听到徐瑜的话,他转过头,看了他一眼。

    「少爷,夫人吩咐了,你要好好迎接。」

    他的声音不大,却很有力,带着潮汕人特有的务实腔调。

    「这可是您的老窦。」

    徐瑜的表情更夸张了。

    「不是吧林伯,你也信这种鬼话?」

    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又指了指通道的方向:

    「我今年三十一,他二十六,他是我爸?」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嘲讽:

    「你是信他是我老窦,还是信我是李小龙转世?」

    林伯没说话。

    只是微微叹了口气。

    那叹息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像是无奈,又像是怜悯,还带着一点点「年轻人你太年轻了」的意味。

    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年轻人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

    「阿瑜,听说没,玲姨已经找律师,准备把美云影业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这个小年轻。」

    他顿了顿,眼镜片后面的眼睛里闪着八卦的光:

    「全部哦,你一分都冇。」

    徐瑜他耸了耸肩,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笑:

    「转让就转让呗,反正我又不稀罕。我志不在此,他想要就拿去咯。」

    但那微微抽搐的嘴角,出卖了他。

    「呵呵,那得先问问雷家人同意不?」

    另一个年轻人接话,脸上带着看好戏的表情,像在等一场好戏开场。

    「听说米利坚那边,特意让那位掌灯人回来处理这事。」

    「香帮那位?」

    「对,就是那个神出鬼没的女人。听我老窦说,那女人手底下沾过很多血的,狠得很。」

    几个年轻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都带着一种说不清的复杂表情——有敬畏,有好奇,还有一点点幸灾乐祸。

    当年,方美玲七十年代偷渡到港岛,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能立足下来,最大的靠山就是香帮。

    那时候港岛还是英格丽丝的天下,警匪一家,黑帮横行。

    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孤身一人,能活下来已经是奇迹,更别说闯出一片天。

    没有香帮的庇护,她早就被人卖到南洋去了。

    自然,香帮在美云影业也占了不小的股份,话语权极高。

    如果那位掌灯人要回来处理这件事……

    「听说那个掌灯人,跟查良镛武侠小说里写的一样,神出鬼没,飞刀杀人。」

    有人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一丝敬畏,还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别扯了!小李飞刀那是熊耀华写的!」

    徐瑜没好气地骂道,但声音明显低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