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羽与李愚丶赵云赶至高唐渡口时,从鄃县撤回的张和正准备率众渡河。
看见赵云骑兵已至,张和乾脆让开了渡口,示意骑兵先过。
而在为骑兵让路的过程中,张和麾下阵型依旧严整,士卒亦无嘈杂之声。
虽然从战报的内容就能猜到,张和所部必然劲勇之卒,但是亲眼看见后,李愚和关羽依旧为之惊叹。
而赵云因为兼领刺史府督军从事,且经常代替刘备在高唐四处巡行,所以新军的组建他是了解的。
不过,虽然知晓这支军队士卒精炼,不可以寻常新军视之,但是赵云也没料到,张和部士卒竟然能精锐到这种程度,渡河时亦军容整肃丶无有懈弛,全然不见刚组建时的匪气。
虽然有心请教,但是现在不是时候,赵云只能抱拳谢过张和,随后便开始指挥麾下骑士渡河。
不过,赵云需要安排士卒,关羽此行却没有带上麾下本部,李愚更是没有统兵。
所以二人一起来拜会张和。
「张君。」关羽丶李愚拱手作揖。
张和回礼,然后看向关羽。
张和与李愚没有多少交集,但是从之前的交流来看,关羽素来骄傲,刚而自矜,所以此来必有言语。
然而关羽接下来的话,却令张和感到惊讶。
关羽感慨道:「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张君能以相同的兵力重创敌军,又以两倍于敌的兵力全歼敌军,练兵之有方,用兵之高妙,可见一般。」
「关羽佩服。」
虽说经过多次当面或者书信交流,关羽已经认可了张和的用兵之能。
但是对于刘备和黄平隐隐视张和为未来大军团统帅,关羽虽然嘴上没说什麽,但是内心一直想与张和一较高下。
论统兵规模的经验,关羽自觉短时间内是无法与张和比较的,所以关羽便想另辟蹊径,准备先从兵种上下功夫。
此时,刘备麾下骑兵不少,但也不算多,且多由赵云统领,而他之前还要长期驻守平原县,所以没有什麽机会统领骑兵。
正好,平原城外十馀里处又有一条马颊河,之后又要南下扬州,关羽便将目光放到了水军身上,起了编练水军的心思,所以就有了之前为赵云提供帮助的水军。
尤其是后来,刘备特意为张和设都督从事,令其有战时统帅诸将的权力,关羽更加不服气,他觉得自己也行。
所以在得知赵云率所有骑兵在平原城外蓄势待发后,关羽才会在李愚面前夸口,要重创袁谭围攻平原县的军队。
哪怕加上前来支援的赵云,他这边也才三千人,而袁谭有万馀人。
但加上马颊河的那一小支水军,关羽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只是出了意外,袁谭竟然在赵云发起突袭前撤军了。
虽然后来又在绎幕城下重创袁谭,但和张和相比,关羽自觉战绩丶战果都差了些。
袁谭,小儿辈,素无贤名,因父而为人所知,窃居高位,掌一州兵事。
天色将晚,袁谭率军赶来却不建营寨,反而以疲敝之卒攻城,夜色降临后仍不退去,这才让关丶赵抓住机会,一举将其重创。
否则即便是前后夹击,最多也就是击溃敌军,难以重创,更不要说俘虏三千多人了。
而张和面对的崔巨业却不是无名之辈。
崔巨业以星占闻名,外人必以为其是灵台术士之流,但是关羽等统兵之人却知,其人星占乃是军占,是自先秦之时便流传下来的兵家四脉之一的兵阴阳家的手段。
兵家四脉分别是兵权谋丶兵阴阳丶兵形势丶兵技巧。前三者皆是用兵之法,最后一者则是练兵建军之法。
兵阴阳家的用兵特点是「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以为助」,涵盖卜筮丶占星丶祭祀丶禳祷等阴阳术数,吴之孙武丶齐之孙膑都是此道大家。
界桥之战后,崔巨业获袁绍信任,将兵数万围攻公孙瓒于故安县。
虽然在巨马水被公孙瓒以步骑三万大败,但是后来又率众夺取平原县丶斩杀单经,足见其人不是泛泛之辈。
在腹背受敌,不依靠张飞丶太史慈所率两千人的前提下,张和与之正面对敌,以一对三不落下风,而后又差点将相同数量的崔巨业部围歼。
最后藉助张飞等人无损而迫降崔巨业部,并连下二县,战绩斐然,而且自身几乎没有什麽损耗。
虽然心中还没放下与张和较劲的念头,但是关羽已经认可了张和统帅全军的资格。
对于关羽表露的善意,张和自然不会拒而远之。
「云长过奖了。」张和先是谦虚,而后夸赞道,「云长与子龙步骑相合,以一敌三,重创万馀敌军,亦是难得的壮举。」
赵云率部渡过大河后,张和先送走关羽丶李愚二人,然后才率部渡河。
渡过黄河后,张和才发现刘备已经带着黄平在对岸这边等着了。
在此之前,刘备已经先后迎接了赵云丶李愚丶关羽三人。
刘备每次都会握着来人的手,对其进行一番褒扬,夸赵云一骑当千,一战擒敌首;夸李愚运筹帷幄,有陈平之能;夸关羽有勇有谋,练兵有方丶水路皆能。
而更早一步回来的张飞丶太史慈,也没落下,刘备夸张飞阵战敌将好生勇猛,夸太史慈诈取灵县胆大心细。
黄平与简雍在一旁那是目不转睛,百看不厌。
简雍招待李愚丶关羽等人进城去了,所以现在只有黄平在刘备身边,继续兴致勃勃地围观。
黄平看到,刘备故技重施,也是一上来就握住张和的手,然后情真意切地夸赞道:「张君此行辛苦,一战全歼敌军,下二县,自身几乎未有损耗,古之大将也不过如此,颇有韩丶白之风。」
「张君且随我回城,我已备下宴席,为大军接风洗尘。」
安排好大军后,刘备便带着张和丶黄平等人一起入席。
宴会地点在城外,其他人已经到了,就差刘备等人了。
刘备招待众人入座,宣布宴会开始。
宴会上,刘备也没忘记徐俱丶司马饶二人,夸他们披坚执锐带兵有方,皆是良将之才。
众人一夜尽欢,但是都克制着没有宿醉。
第二天,刘备与麾下文武相聚守相府,准备商议一下如何分配此战的收获。
三县府库内的财货不在少数,尤其是灵县和绎幕两县的缴获,还包含了崔巨业和袁谭的一部分私库。
秦汉时期战利品的分配,早期重军功爵,以军功量化,私分与官收并行。基层以斩获丶俘敌丶夺旗计功,斩一首赐爵一级,战利品多归「获者」,甲仗丶马匹等重要物资纳官折价补偿;高爵与主将得爵丶田丶奴丶金;普通士兵分粮丶布丶杂畜。
后期赐爵泛滥,含金量下降,但基本也是在『贵重归公丶次等按功丶杂物均摊丶俘虏处置灵活』这个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主将的个人意愿,进行调整。
东汉时,军功爵进一步弱化,多以实物赏赐为主,战场缴获公库先收,再按军功分赏;后期主将私赏色彩加重,城破后「府库尽分将士」的激励方式非常普遍。
但是军队私分,会加剧劫掠现象,使军队军纪更容易败坏。
古今中外,历朝历代,强悍的军队必定赏罚分明(利益分配),军纪严明。
这是刘备麾下第一次有如此重大的斩获,所以黄平提议,最好大家一起坐下来商议出一个标准,作为今后战利品分配的惯例。
军械丶粮草丶车马丶铜铁丶布帛等军用物资以及金银珠宝等财货,各部皆已登记造册。
田豫为薄曹从事,昨日已经将各部帐本的统计汇总了一番。
首先是金银珠宝等财货。
黄平看向刘备,刘备点点头示意黄平开始。
黄平直接说道:「兵贵节制,节制之兵,虽无能之将亦可驭。自古以来,凡强军劲旅必是军纪严明之师。
为避免日后有敌军以财货乱我大军军心,以致损兵折将丶丧师辱国,故我与玄德公商议,日后军中缴获财物一律先收公府,由军中文吏登记造册,待战后再统一分配。」
「安世之言,皆是我意。」刘备出声为黄平站台。
张和丶关丶张丶赵四位校尉,还有太史徐丶司马三位军司马均无表示异议,并拱手说道:「谨遵玄德公/大哥/主公之命。」
见诸将均已表态,黄平继续道:「我初步制定了一份分配方案,供诸君参考。」
「每次大胜若有缴获,所有财货都分成三份:一份由将士分配,有功者多分,无功者少分;一份归军中公帐,由主将分配,用于补充军资丶修缮器械丶犒劳将校士卒等,一份归入府库。」
「诸位有何意见,还请畅所欲言,今日一旦确定,日后则实难轻易更改。」
除了李愚,文官的意见,黄平制定方案的时候已经徵求过了,如今主要看诸将是否觉得不妥了。
然而刘备麾下诸将,四校尉丶三军司马都不是贪财之人,所以场间竟一时静默。
赵云为刘备麾下督军从事,负责监督军务丶军纪,见诸将沉默无言,他不得不出声问道:「敢问别驾,战利品分成三份,三方每份占多少?」
「子龙不必如此客气。」黄平先安抚了一句,然后才不假思索地答道:「将士占四成,其中一成归主将,馀下三成按军功分配,有功者多分,无功者少分;军中公帐和府库各占三成。」
既然黄平这样说,赵云索性彻底放开,问得也更详细了:「将士分配可有具体方案?有功者分多少?无功者又分多少?而且新规力求士卒军纪严明,若士卒为利争功而斗或劫掠百姓,又该如何处置?」
略微沉吟后,黄平才答道:「军中约千人为一部,若有多部出战,各部凭『部斩获数』分配总财货的三成;
每部有校尉一人丶军司马一人丶曲长二人丶屯长(百人将)十人,此十六人,共分本部所分财货的三成;此三成,校尉分三成,军司马分两成,曲长二人共分二成,屯长(百人将)十人共分三成;
部内一般有二十队,各队凭「队斩获数」分润本部所分财货的七成;每队有队长(都伯)一人丶什长五人丶伍长十人,此十六人,共分本队所分财货的二成;此二成,队长(都伯)分二成,什长五人共分三成,伍长十人共分五成;
队内士卒四十人,每人有一手,凭『个人斩获』,斩首加一手,生擒加二手,计手数共分本队所分财货的八成。
本部未直接参战的,如辎重兵丶炊家子丶军匠丶医卒等负责后勤的士卒,分配财物为参战士卒所分财物均值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由军中公帐出。
先登丶陷阵丶斩将丶夺旗等卓越之功,主将另有加奖赏;各部若无校尉或军司马,或因处罚而不参与分配,空出来的份额补入军中公帐。
若是一部出战,则主将份额亦归入军中公帐。
别部司马所领部曲,兵甲略齐则满七百人算一部,不满七百人算半部,不满四百人则与他部和记为一部。
各部分配完毕后,需将相关帐目如军令般宣扬全军,使士卒通晓。」
一通长篇大论后,黄平停下来歇了一会,顺便喝了口水润润嗓子。
这个分配方式,是黄平基于东汉军功爵弱化丶军队以实物赏赐为主的情况,向后借鉴了唐朝军队『三马分肥』的分配制度,搞出来的分配方案。
本来应该有爵位的部分,但是汉室威望犹在,黄平也不好在此时贸然触碰,只能等之后再说。
喘了口气,黄平又继续说道:「关于争斗和劫掠:
各伍有争功相斗丶劫掠普通百姓者,本人及伍长当次战事不得参与分配;各什有争功相斗丶劫掠普通百姓者,达到三人,什长当次战事不得参与分配。」
「各队有争功相斗丶劫掠普通百姓者,达到五人,队长当次战事不得参与分配,若事涉及三伍,本队当次战事不得参与分配。」
「各屯有争功相斗丶劫掠普通百姓者,达到十人,屯长(百人将)当次战事不得参与分配,达到二十人,曲长当次战事不得参与分配,若事涉及三队,则本曲当次战事不得参与分配,若事涉及三屯或达到五十人,校尉丶军司马问罪,本部当次战事不得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