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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 师兄们(三)

    师兄的指教结束了,不过刘宪还有些问题要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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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师兄,今天我报名社区安全员的时候,那位警官说我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分寸,还举了个例子,说是有前辈见义勇为反而背上刑责的,这个『分寸感』该怎麽把握,师兄能指点几句吗?」

    刘宪确实很担心这个,别好心救人反而把自己搭进去,那就郁闷了。但魏家豪听了他的担心后却是微微一笑:

    「你是说那件案子啊,发生在好几十年前了,当时确实是在我们武道师团体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所以才被作为特例,要求在所有新人安全员面前都提醒一句。不过麽……」

    魏家豪轻笑一声:

    「这案子与其说是咱们武道师团体的教训,还不如说是司法学界的耻辱——宣判之后,法学界起初很有一帮人得意洋洋,觉得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然而接下来麽……」

    魏家豪身体向后一靠,嘿嘿冷笑道:

    「八个月,整整八个月时间,全国范围内,警方发出的任务再没有人接,一个都没有。所谓『社区安全员』制度,名存实亡。」

    刘宪呵呵一笑,心说这才正常麽——本来见义勇为就是自觉自愿的事情,你非要吹毛求疵,那人家又何必来惹这个麻烦?自己先前在听到此事后,第一反应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为了区区千把块钱去冒进监狱的风险。

    而魏家豪则继续道:

    「政府当然是不可能承认自己犯错误的,但在实际操作上:那位前辈的服刑地点被安排到了边境地区,并很快因为缉拿毒贩立功得到了减刑。而那个非要坚持『法律条文至高无上』的主审法官,则被打发到街道去做普法宣传教育,不久之后就提前退休了。」

    「后来武道协会又从中协调,做了大量的解释和宣传工作,慢慢才又恢复了武者和警方的合作——但这已经是一两年后的事情。」

    「而此事给武道师团体留下的印记便是这个:所有新人安全员都要被提醒一句,但也仅此而已。反倒是司法学界那边,据说新增添了不少条例和司法解释,这个咱们外行人就不太清楚了。」

    说到这里,魏家豪喝了一口杯中酒,轻声笑道:

    「不过麽,之后又发生过的几次类似案例,那些法官们的判决就灵活了许多,不再死扣法条,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嘴脸了。」

    「我们武者也不是要求什麽治外法权,只要司法部门能够实事求是,承认武者所面临环境的特殊性就好——技击格斗,本就是意外频发的区域,怎麽可能像做实验那样一板一眼,精确无误。总不能因为我们力量强,反而被歧视吧?」

    说到这儿,他放下酒杯,朝刘宪笑道:

    「所以呢,小毛线,你在见义勇为的时候,不必有太多顾忌。只要别存心抱着想杀人的心思去跟人打,一般不会有什麽法律后果。当然,别忘了开记录仪,这一条很关键。」

    刘宪虽然点头,但脸上表情还是颇为迷惑,旁边顾明顾师兄见状,拍着他的肩膀道:

    「这样吧,我教你几条基本原则,暂时先按这个去做,以后等你熟悉了,自然便明白该怎麽处置了。」

    刘宪连忙点头,还拿出个小本子准备记录,顾师兄见状呵呵一笑:

    「不必那么正规,也就是我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罢了……首先,第一条:在碰到犯罪分子的时候,不管有没有用,先喊上一嗓子,要求对方停止行动,让他们靠墙站或是蹲下。」

    「如果对方拒绝服从,才好动手——这一嗓子务必要被记录仪记下来,说明你尽到了劝阻的义务。这在法庭上会是判断你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的先决条件——如果闹上了法庭的话。」

    刘宪点头,顾明随后又道:

    「第二条,那位警官肯定也跟你说了:我们不是警察,没有执法的权力。换言之——我们也同样没有抓贼的义务。所以,宪子,你只要记住一点:我们动手的目的,是为了让对方中止犯罪行为。只要做到这一点,我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贼有没有落网,说实话,那是警察的工作,与我们没多大关系。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顺手就把人擒下了,不过有些时候,这反而会成为画蛇添足的行为——比如当年那桩案子就是如此。」

    「这麽说……如果对方跑了,我们还不能追罗?」

    刘宪迟疑道,顾明笑了笑:

    「逃跑这种行为比较复杂——如果对方只是个偷东西的,没有人身侵害动作,而且也没暴力对抗的意图,看见有人来了掉头就跑。那除非你热心到想帮失主追回赃物,或是一定要清理社会渣滓,否则确实没必要追。」

    「当年那位前辈便是热心过了头,结果惹上麻烦——所以说当年那事儿对咱们还是有些教育意义的:打那儿以后很多武道师确实不抓小偷了,最多喊两嗓子把人吓跑就结束。」

    刘宪撇撇嘴,顾明则又笑道:

    「当然了,大多数情况下,偷窃这种行为不太可能在犯罪时被当场发现,就算发现了也不需要武道师出手——麽麽零指挥中心颁布给我们的任务,多半还是和暴力犯罪有关,毕竟我们最擅长的也是暴力,以暴才能制暴嘛。」

    「所以我们所面对的,更多还是人身侵犯以及暴力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听劝阻,依然不中止犯罪,或者是企图与我们对抗,那当然没啥好说的,直接动手就行。」

    「而对方即使逃跑,但因为他之前有过暴力行为,哪怕不是针对我们武道师的,我们也可以认为他的危险性并未解除——他完全可以回去拿刀拿枪,或者是召集同夥麽。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继续以暴力阻止他逃跑。」

    「这暴力应该使用到什麽程度呢?」

    刘宪终于询问到这个最核心的问题上——看来最终还是要打,但打到什麽程度,才符合那位警官小姐姐所说的「有分寸」呢?这才是关键。

    对此顾明则笑了笑:

    「简单点说,就是条件对等原则:对方若空手,那我们也空手,只以擒拿拒止为目标,没必要伤人。对方若持有棍棒之类器械,那我们也能动用器械,而且在动手时就算将其击伤也无所谓了——器械对器械,力量难以控制麽。」

    「反正他既然持械,那就是存心想伤人了,后续被打断几根骨头也叫活该。而如果对方手持利刃,冲着想要人命来的,那他自己被打死也就怪不得谁了。」

    「当然了,这只是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中遇到的情况会复杂很多。具体怎麽操作,中间讲究还是挺多的,所以我才说这只是给你做为参考。」

    「不过,师弟,你要牢牢记住一点:一切以自己的安全为第一保障——如果碰到对手也是武者;或者有刀具枪械之类能够威胁到你生命的东西;再或者对方人数众多,看不出其中是否有暗藏利器的……那以上几条就全部作废。」

    「无论你用任何手段,哪怕出手就是杀招,也不要有任何犹豫——即使上法庭打官司,也总比进停尸房要好。按西方人的说法,就是宁愿被十二个人审,也不要被四个人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