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以北三十里外,一片密林深处。
十万北境精锐就藏在这里。
他们分散在树林,山坳和低洼地带,马嘴被绑了布条,不允许发出任何声响。将士们披甲执锐,一个个蹲在草丛和灌木后面,死死盯着南面方向。
那里,京城的天际线隐隐可见。
更远处,隆隆战鼓和喊杀声顺风而来,虽然被距离削弱不少,但依旧能听得清清楚楚。
那是二十万勤王军正在攻城。
纳兰库骑在一匹灰色战马上,握着缰绳的手青筋暴突,眉头紧蹙,一会儿抬头一会儿低头。
旁边的副将叫石虎,是跟了纳兰库十五年的老部下。
这家伙性子急,从开战到现在已经来回走了不下二十几趟。
“将军!”石虎又策马过来,嗓子都劈了,“勤王军已经攻上城墙了!城头上在肉搏!咱们快上吧,王爷只有几千人,顶不住的!”
纳兰库没动。
甚至连头都没转,目光一直钉在南面那片灰蒙蒙的天际线上。
石虎急得直甩马缰:“将军!你到底在等什么啊?探子刚回来说,勤王军的攻城塔已经搭上城墙了,神机营损伤惨重,再不去支援,城门破了可就全完了!”
“等命令。”
石虎一听这话,脸都涨红了。
“将军!末将说句不好听的,王爷他今年才二十五岁,一个毛头小子懂什么打仗?我们在北境打了十几年的蛮子,什么阵仗没见过?这种事情应该由将军您来做主才对!一旦让勤王军把城门攻破,咱们这点人再想攻城,难度可就翻十倍了!”
纳兰库猛地转头,凌厉的眼神当场就把石虎后面的话给吓了回去。
“放肆!竟敢在背后诋毁王爷?是想死吗?”
“我……”石虎赶紧低下头,“末将……末将没有诋毁的意思,末将就是着急啊……”
“着急也不许你说这种混账话!”纳兰库的语气稍稍缓和一些,但脸上的寒意却一点没减,“王爷再年轻,那也是老王爷的孙子,世子的儿子!老王爷在世时,我纳兰库只是一个小小百户,是老王爷一手把我提拔起来,让我做了统兵大将!林家的命令,就是军令。军令如山!这四个字你忘了吗?“
石虎把嘴唇咬出了血印子,闷声道:“末将不敢忘。”
“那就闭嘴。”
纳兰库重新把目光投向南方,但攥着缰绳的手指关节发白,说明他心里也不轻松。
石虎退回去两步,嘴上不说了,心里却在骂。
老子跟你出生入死这么多年,什么时候怂过?
今天不是怂,是真他妈急啊!
十万人窝在树林子里看戏,城头上那帮弟兄们正拿命去填,你让我怎么不急?
可他也知道,纳兰库说的对。
没有王爷的命令,谁也不能动。
这是铁律。
又过了一炷香的时间,远处喊杀声越来越大了。
一个探子从南面狂奔回来,滚下马就单膝跪地。
“报!将军!勤王军的攻城塔已经有两架搭上了城墙!大批敌军正在往城头上涌!神机营的弟兄们在跟他们肉搏,场面十分惨烈!”
石虎猛地看向纳兰库。
纳兰库深吸口气。
说实话,他心里也没底。
王爷的计划他是知道的——先用神机营在城头上死守,把勤王军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来。
等齐德成把预备队全部压上去,后方空虚的时候,自己再带着十万人从侧翼杀出,一刀切断勤王军的后勤和退路。
这是一招险棋。
险在哪?
险在王爷只有五千人。
五千人对二十万人,就算有城墙的优势,只要对方不停地轮番进攻,神机营早晚会被耗光。
而自己这边必须等到齐德成全军压上,才能一击致命。
时间差一刻钟都不行。
早了,齐德成还有预备队,会分兵堵住自己的冲锋。
晚了,神机营撑不住,城门被攻破,不战自溃。
这个分寸全捏在林毅一个人手里。
纳兰库心里清楚,这一仗的成败不在自己,而在王爷。
说到底,他不是不信任林毅。
而是打了一辈子仗的人,太清楚战场上变数有多大了。
一阵风,一场雨,一个不起眼的小失误,就能让最完美的计划变成一坨屎。
但他还是选择了等。
因为老王爷临终前交代过一句话——信林毅,就像信我一样。
纳兰库闭上眼睛,脑子里闪过老王爷当年的音容笑貌。
老王爷,你在天上看着呢。
你孙子要是出了差池,末将提着脑袋去找你赔罪。
这时,探子又来了。
“报!将军!齐德成下令全军出击了!所有预备队都压了上去!他本人在阵后喊活捉林毅赏千金!败上将军呢!”
石虎双眼通红,看向纳兰库。
后者猛地睁开眼睛,目光如炬。
全军出击了。
齐德成的底裤都亮出来了。
但信号呢?
王爷的信号呢?
纳兰库死死盯着南面的天空,眼睛一眨不眨。
时间一息一息过去,每一息都像是一年那么长。
就在石虎忍不住又要开口的时候——
咻~~~
一道亮光从京城方向冲天而起。
砰!
一朵巨大的花束在阴沉天幕中炸开,极其耀眼,无比夺目。
纳兰库全身血液在这一刻沸腾了,猛地拔出腰间佩剑,高高举过头顶。
“挥旗!”
身后的令旗手立刻把大纛举起来,黑底金字的纳兰旗在风中猎猎展开。
纳兰库一夹马腹,战马嘶鸣着冲出树林,他回头看了一眼——十万将士像一面黑色铁墙,齐刷刷从密林中涌了出来。
“将士们!”
纳兰库的声音被风撕裂,却传进了每一个人的耳朵。
“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随我冲!!!”
“杀啊!!”
轰!
十万人齐齐呐喊,像一柄出鞘的利剑从密林中杀了出来,大地颤抖,天崩地裂。
纳兰库把大军分成了三路。
中路由他亲自带领,直扑勤王军的后阵,共四万人,全是北境军中最精锐的步卒,人人身着黑色重甲,手持长枪和环首刀。
这些人在北境跟蛮子拼了十几年,身上的疤比脸上的皱纹都多,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
左路两万人,目标是勤王军的辎重和粮草大营。
打蛇打七寸,断粮就是断命。
右路则是王胖子带的那一路。
这路最猛。
因为胖子带的是四万骑兵,其中一部分就是之前从南宫傲手里缴获的虎豹骑。
这批骑兵已经被纳兰库训练了一段时间,虽然时间不长,但底子在那,配上北境军的老骑手一带一,战力一点不差。
胖子今天穿了一身特制重甲。
这玩意是给他量身打造的,比普通铠甲大了两号,足足有八十斤重。
胖子穿在身上,配上一米九多的身体,活像一个移动铁塔,左右各一个大锤,端的是威风凛凛。
“弟兄们!”他骑在一匹特选的大骡子上。
没办法,普通战马驮不动他三百斤的身体加八十斤的铠甲。
“胖爷这辈子就等这一天了!跟着大哥混了这么多年,今天终于轮到咱们上场了!谁他妈给胖爷怂了,回去我打断他的腿!”
四万骑兵齐声大吼:“杀!杀!杀!”
“冲啊!草死她们吗!!”
胖子一夹骡子,撒开蹄子就冲了出去。
四万骑兵跟在他身后,马蹄声像滚雷一样碾过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