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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六爷的初啼

    光绪二十七年,辛丑条约签订,八国联军撤出北京。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从西安回銮,京城渐渐恢复了表面的平静。

    但平静之下,是满目疮痍。

    端郡王府在战乱中虽然没有被烧,但被洋兵占了一段时间,里面的东西被搬空了——家具被劈了当柴烧,字画被扯了当手纸,瓷器被砸了当弹珠玩。载琮回到府中,看着一片狼藉,老泪纵横。

    “完了,全完了。”

    静澜站在佛堂前,观音像还在,香炉还在,蒲团还在。她跪下来,点了一炷香,闭上眼睛。

    金绍白站在门口,看着静澜的背影。夕阳从窗户照进来,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地上,像一个跪着的巨人。

    庚子之乱后,金绍白变了很多。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锋芒毕露了。他学会了笑——那种不咸不淡、不冷不热、让人看不出深浅的笑。他学会了点头——对谁都点头,对谁都客气,但心里什么都不答应。他学会了沉默——在该说话的时候说话,在不该说话的时候闭嘴。

    顾砚秋看到他的变化,说了一句:“你长大了。”

    铁罗汉看到他的变化,说了一句:“你狠了。”

    静澜看到他的变化,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在一个深夜,端着莲子羹来到竹苑,坐在金绍白对面,看了他很久。

    “你恨吗?”静澜问。

    “恨什么?”金绍白反问。

    “恨这个世界。恨那些欺负你的人。恨你阿玛。”

    金绍白想了想,说:“恨。但恨没有用。有用的是让那些人付出代价。”

    静澜的手抖了一下,莲子羹洒了几滴在桌上。

    “你要怎么做?”她问。

    金绍白没有回答。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字——“忍”。

    静澜看着那个字,看了很久。

    “你娘要是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她会心疼的。”她说。

    金绍白的笔顿了一下,墨迹在纸上洇开,把“忍”字的下半部分糊掉了。

    “我娘不会心疼。”他说,“我娘只会骄傲。”

    静澜没有说话。她站起来,走到门口,停了一下。

    “早点睡。”

    她走了。

    金绍白看着那个被墨洇掉的“忍”字,突然觉得很可笑。忍?忍到什么时候?忍到那些人都死了?忍到他自己也死了?

    他拿起那张纸,揉成团,扔进了纸篓。

    光绪二十七年秋,金绍白十六岁。

    顾砚秋说他的学问已经到了一定火候,可以开始写策论了。铁罗汉说他的武功已经入了门,可以开始练器械了。史密斯说他英文已经能读原版书了,可以开始学法语和德语了。

    金绍白像一块海绵,拼命地吸水。他每天只睡四个时辰——不对,是两个时辰。卯时练武,辰时到午时读书,未时到申时学西学,酉时到亥时练字、写文章、读杂书。子时到寅时睡觉,卯时又起来。

    赵妈心疼他,说他“不要命了”。静澜不拦他,只是每天让人给他炖一盅燕窝,放在书桌上。

    光绪二十八年春,金绍白十七岁。

    他在京城已经有了一点小名气。不是因为他是什么王府的六少爷,而是因为他在《京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叫《论士》,署名“玉尘”,是他的字。

    文章不长,但写得很犀利。他批评当时的士大夫“只知钻营,不知天下”,说他们“口谈仁义,心慕富贵”,“见洋人则膝软,见百姓则气盛”。

    文章一出来,京城的读书人圈子炸了锅。有人拍手叫好,有人破口大骂。有人猜“玉尘”是谁,有人说是某位翰林,有人说是某位留洋学生,没人想到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

    金绍祺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正在衙门里喝茶。他认出了“玉尘”这两个字——那是金绍白的字。

    他气得把茶杯摔了。

    “金绍白,你等着。”

    光绪二十八年六月,史密斯要回国了。

    临行前,他把金绍白叫到教堂,送给他一本书——《旧约全书》的英文原版。

    “我不是要你信教。”史密斯说,“我是要你看看这本书。它是西方文明的基石,就像你们中国的四书五经。你想了解西方,就要了解这本书。”

    金绍白接过书,翻了翻。

    “史密斯先生,你还会回来吗?”他问。

    史密斯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也许不会了。但你会的。你会去美国,去欧洲,去看看这个世界有多大。”

    “你为什么这么确定?”

    “因为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学生。”史密斯说,“也是最危险的学生。”

    金绍白愣了一下:“危险?”

    史密斯看着他的眼睛,那双蓝色的眼睛里有一种严肃的光:“你的聪明,不是用来建设,就是用来毁灭。我希望你选择前者。”

    金绍白没有说话。

    史密斯走了。

    金绍白站在教堂门口,看着史密斯的马车消失在街角。他把《旧约》揣进怀里,转身走回王府。

    路上,他经过醉月楼。

    楼还在,但已经破败了。庚子年后,生意一落千丈,姑娘们走的走、散的散,翠妈老了,刘婶回了河北,龟奴老赵据说饿死了。

    金绍白站在门口,看着那块斑驳的匾额,站了很久。

    他没有进去。

    他转身走了。

    光绪二十八年九月,金绍白做了一件让整个王府震惊的事。

    他创办了一份报纸。

    报纸的名字叫《新声报》,用白话文写,每周出一期,每期四版。内容有新闻、有评论、有杂文、有小说。他在创刊号上写了一篇发刊词,题目是《唤醒睡狮》。

    “我大清有四万万同胞,如睡狮未醒。睡狮不醒,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吾辈青年,当以笔为剑,唤醒国人。”

    这篇文章一出,京城轰动。

    不仅仅是读书人在看,连茶馆里的跑堂、街边的小贩、甚至青楼里的姑娘都在传。白话文,谁都能看懂。金绍白用最直白的话,说出了很多人想说却不敢说的话。

    《新声报》的印数从第一期的五百份,迅速涨到三千份、五千份、一万份。金绍白自掏腰包,把静澜给他的月例银子全投了进去,还偷偷当掉了母亲留下的几件首饰。

    金绍祺在衙门里看到了《新声报》,冷笑一声,把报纸揉成一团,扔进了火盆。

    二姨太张氏对载琮说:“王爷,您看看你那个儿子,办的什么报纸!他在骂朝廷!他在骂当官的!他要闯大祸的!”

    载琮拿过报纸看了看,脸色变了又变。

    他把金绍白叫到正院。

    “你办的什么报纸?”载琮问。

    “《新声报》。”金绍白说,“一份唤醒国人的报纸。”

    “唤醒国人?”载琮把报纸摔在桌上,“你这是妖言惑众!你知不知道,御史台的人已经在弹劾我了,说‘端郡王子弟妄议朝政,蛊惑人心’!”

    金绍白平静地看着他:“阿玛,儿子说的都是实话。实话不会因为有人不爱听就变成假话。”

    载琮气得发抖:“你——你给我把报纸停了!”

    “不停。”金绍白说。

    载琮愣住了。他是王爷,是父亲,在这个家里,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不”字。

    “你说什么?”他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我说,不停。”金绍白一字一顿,“阿玛,您这辈子,在朝堂上不敢说真话,在家里不敢做主,在洋人面前不敢抬头。您还要儿子也像您一样,一辈子缩着脖子做人吗?”

    载琮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他猛地站起来,扬起手要打金绍白。

    金绍白没有躲。他站在那里,直直地看着载琮,眼神里没有畏惧,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让人心寒的平静。

    载琮的手停在半空中,迟迟没有落下。

    他看着金绍白的脸,看到了柳如烟的影子,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看到了一个他不敢面对的真相——这个儿子,比他强。

    比他强太多。

    载琮的手慢慢放下来,颓然坐回椅子上。

    “你走吧。”他说,声音像泄了气的皮球。

    金绍白鞠了一躬,转身走了。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载琮突然说了一句:“你娘……她要是还活着,会为你骄傲的。”

    金绍白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她知道。”他说。

    然后他走了。

    光绪二十八年冬天,金绍白十七岁,已经是京城小有名气的“六爷”了。

    他走在街上,会有人跟他打招呼;他去茶馆,会有人给他让座;他在酒楼吃饭,会有人抢着帮他结账。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开始用另一种眼光看他——嫉妒的、敬畏的、讨好的、算计的。

    金绍白知道,这些都不是真的。人前叫“六爷”,人后还是“野种”。

    他不介意。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在乎你的感受。你在乎的,只有结果。

    他站在竹苑的院子里,看着那几竿翠竹。冬天的竹子还是绿的,但叶子上结了一层霜。他伸手摸了摸竹叶,冰凉的,硬硬的,像铁。

    “六爷。”赵妈在身后叫他。

    “嗯。”

    “大太太请您过去。”

    金绍白走进静澜的佛堂。檀香的味道扑鼻而来,烟雾缭绕中,静澜跪在蒲团上,背对着他。

    “额娘。”金绍白说。

    这是他第一次叫她“额娘”。

    静澜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

    她慢慢站起来,转过身,看着金绍白。她的眼睛里有一种东西,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来,然后慢慢归于平静。

    “你叫我什么?”

    “额娘。”金绍白说,“您是我的额娘。从今天起,您就是我的额娘。”

    静澜的眼眶红了。她走过来,伸出手,摸了摸金绍白的脸。

    “好。”她说,“好。”

    金绍白低下头,让她的手停留在自己脸上。那只手很凉,很稳,带着檀香的味道。

    在那个瞬间,金绍白心里有什么东西松动了。

    不是恨,不是怨,是别的什么。

    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不敢细想的东西。

    (第二卷·完)

    第二卷后记

    庚子年的战火,烧掉了一个旧时代,也烧出了一个新的金绍白。

    他从一个被动的承受者,变成了一个主动的行动者。他办报、写文章、练武、学西学,他在一步步变成那个时代的“偶像”——英俊、聪明、有才华、有胆识、有家世。京城的人叫他“六爷”,年轻人崇拜他,名媛们倾慕他。

    但他心里清楚,这一切都是虚的。他的根没有扎在这片土地上,他的魂没有安放在这座王府里。他始终是那个醉月楼后院柴房里的泥鳅,只是换了一身衣裳,换了一个名字。

    静澜叫他“六儿”的时候,他在想柳如烟。

    柳如烟叫他“泥鳅”的时候,他在想活着。

    活着。好好活着。

    这是母亲最后的遗言,也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但活着,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复仇吗?是为了证明自己吗?是为了让那些看不起他的人跪下吗?

    金绍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停不下来了。

    像一辆下坡的马车,速度越来越快,刹不住,也不想刹。

    (待续·第三卷《花开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