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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没我横插一脚,你这稿子也无法过编辑那关。”熟悉的神父又回来了。

    “不可能。”上一秒还七上八下的珍妮此刻气得人已红温:“路易他就看过这本,而且评价相当不错。”

    “路易?那我问你,你是相信路易的品味还是我的?”神父提醒珍妮别忘他亦兼任爱德蒙的家庭老师,“那小子连《堂吉诃德》都没看完呢!你指望他预判一本小说是否大卖特卖。”

    “他没看完《堂吉诃德》?”

    “没有。”入狱前的爱德蒙连波吉亚家族都没听过,估计只是受过基础的识字教育与天主思想。入狱后的爱德蒙忙着学习各种语言与物理学、数学。出狱后不是急着财宝变现、购置房产,就是忙着照顾神父,培养复仇的各种马甲,哪有时间阅读这种休闲的杂书,“你给他看什么都能得到赞扬。”

    “真的?”

    “真的。”

    珍妮再次翻过那本架空的小说,突然间便恍然大悟——难怪会得爱德蒙的强烈好评,可能是公爵死后,公爵之子带兵南下,为父报仇的剧情引起爱德蒙的强烈共鸣。

    共鸣……

    珍妮露出思索的表情。

    神父见状,还以为是她自己已看出作品的违和之处,于是把和爱德蒙在葛勒南街讨论过的事又复述了遍。

    珍妮:“……”

    难怪一些老网文里的抄诗片段经不起敲。仔细想想,她虽读过马丁的著作,看过相关的影视改编,可也不过记得里头的主要剧情,哪能把配角暗线,宗教地理都一一复刻。

    她又不是人形电脑。

    更没有像谢尔顿般的超强记忆。

    原作的马丁尚且还要不断去翻前文的设定,更何况是没有马丁的写作经验,更没有套原著在旁的新人珍妮。

    “哎……”捷径不好走啊,“命运馈赠的礼物,往往都标好价格。”

    “你这话倒很有深度。”神父笑道,“是你自己想的。”

    “……不是。”好像是个几十年后才会出生的作家想的。

    女侍终于端上点好的托斯卡纳菜,可珍妮却没一点胃口。

    “我还有成小说家的希望吗?”她搅着已荡出一层绵密泡沫的咖啡,“这本不行,另一本也……”

    “另一本你写的不是一般的好。”神父终于想起他要急着来见珍妮的主要原因,“十二宫杀手的下次受害者是谁?还有开膛手杰克到底是人是鬼?”

    珍妮没有立刻回答神父的话,而是露出“这也能行”的古怪表情:“你很喜欢侦探小说?”她对这本并不上心。至少与架空的那本小说相比,珍妮写这本就没重修剧情,只是改过错字病句。

    神父见珍妮的反应很是奇怪,不由得对小说的来历感到怀疑:“这不是你自己写的?”

    如果又是上本的情况,神父就得怀疑珍妮的能力以及道德水准。

    “是我自己写的。”这本应是自己的作品,不然后世的很多作品都能算是抄袭之作,“这本的灵感和索福克勒斯写《安提戈涅》的情况如出一辙。后者基于希腊神话,而我基于现实案件。”虽然是几十年至一百年后的真实案件。

    “既然是真实案件,你又为何加上一些……”神父因为找不到能描述的词而一时语塞。

    “超自然设定。”

    “对,超自然设定。”神父因珍妮的支支吾吾而心底一沉的情绪瞬间浮到海平面上,“你这形容很是贴切。”

    他冲珍妮露出了个鼓励的笑:“所以你往小说里加超自然设定的理由是……”

    “原型是悬案,没人知道犯案的过程。”珍妮摊着双手回道,“不加这些超自然设定,主角压根没法破案。”

    末了,她还补充道:“您也不想这本真的大红大紫后,会有极端的书粉或是反社会者效仿书里的……”

    “谋杀剧情。”

    珍妮的声音因此变小,偷偷打量神父的表情。

    “好吧!你这话也确实有理。”神父接受了珍妮的说法,“你买这些杂志报纸是为调查哪家适配你的小说风格。”

    “同时也为调查哪家卖得更多,稿费更高。”珍妮肃小脸回道。

    神父听了微微一愣,随即笑得前仰后合。

    …………

    饭后的珍妮没有回到伏盖公寓,而是跟着神父去了戈布兰的公寓。

    “这里的租金高吗?”她有钱定搬出来享独居时光。

    “你不喜欢拉丁区的氛围?”

    “租金太高,而且房东有点难缠。”

    “哦!怎么个难缠法?”

    “她想嫁给斯帕达伯爵。”

    “咳咳!”喝茶的神父因此呛得满脸通红,“她都没有见过伯爵,怎么会想嫁给他?”

    “不知道啊!因为我曾受过伯爵的做客邀请,所以她便缠上我了。”珍妮也是一脸疑惑,“对了,你怎知道斯帕达伯爵没有见过伏盖太太。”

    “我……”神父再次支支吾吾,“斯帕达伯爵年少时上教会学校,与我算有同校之谊。”

    “原来如此。”珍妮也是恍然大悟,“难怪他会收养基督山伯爵,估计是没解除独身的宗教誓言。”

    神父擦着额头的冷汗。

    好在此时,有人拯救了可怜的神父。

    “神父?您今早又跑哪儿去了?”伴随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爱德蒙的眼睛与珍妮对上。

    第27章第27章梅塞苔丝也很幸福。

    变回鱼贩的爱德蒙瞧着比伯爵时要顺眼得多。为了方便搬货运货,他的衣服,外套,都是那种很耐磨的硬挺粗布,斗篷上有防水油脂的皮革反光,应该是布列塔尼亚区的油布斗篷。因为穿着防水的靴子,所以他比平时看着略高一点。洗成米色的衬衣解开锁骨上的几颗扣子,腰链上挂着干活用的各色道具。

    不是,哥们。你还真去卖鱼啊!这未免也太敬业了。

    对比现代的208万,珍妮对爱德蒙肃然起敬——难怪能把银行家和皇家检察官都骗得得团团转,人家这是真下本啊!

    “下午好啊!汤德斯先生。”

    许是在扮基督山伯爵时被珍妮的那句“视若亲女”给打击到,爱德蒙在这时有点无礼地盯着珍妮的脸,似乎是想看出什么。

    珍妮被他看得有点毛骨悚然,一转头便对上没比爱德蒙好上一点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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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为何两人如此看她:“我是不是该回去了?”

    珍妮抓着沙发的扶手慢慢起身。思来想去,她也只有“熟知剧情”这一个优势,而且还是脱离原著的魔改剧情。

    神父仅凭阅读量就可以判出她的小说过分借鉴他人之作。管中窥豹,神父的阅历也和他的读书量般厚得惊人,未必不能看出珍妮已经知道二者身份。

    “你又去给葛勒南街的伯爵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