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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猎杀马鹿

    徐磊满脸惊叹的看向半空中的游隼:“游隼又发现了猎物?它这本事不比猎狗差呀!”

    “天哥,我们先收拾野猪,还是跟着游隼看看发现的什么猎物?”

    刚打死的野猪还没来得及收拾呢,没想到游隼又带来了好消息。

    他们打猎寻找猎物比其他猎人轻松太多,不仅狗帮可以寻找,游隼也能帮忙寻找。

    而且游隼寻找猎物的效率更高,还不会被猎物发现。

    他们只需要跟上去补枪就好。

    秦天思索片刻,回道:“你去把胖驴带过来,留在这里处理野猪。”

    “我带着狗跟上去看看游隼发现的什么猎物,要是好打的话我就打掉。”

    “不好打的话我再回来喊你,我们一起打!”

    他只能判断出游隼发现了猎物,没法只知道猎物的种类。

    简单安排两句,秦天提着五六半跟上游隼。

    连续穿过好几片灌木丛,秦天看到雪地上出现一连串蹄印。

    秦天蹲在一旁研究一番,心中露出几分惊讶。

    “这好像是马鹿的脚蹄印,难道游隼发现的是马鹿?”

    马鹿的价值不比梅鹿低,而且个头更大,是仅次于驼鹿的大型鹿类。

    成年马鹿体重能有三四百斤,猎杀一只都能卖不少钱。

    秦天的心顿时火热起来!

    从脚蹄印上他已经判断出,这是五只成年马鹿组成的鹿群,只要能打到就是赚的。

    黑狼也从空气中闻到了味道,带着赤狼和白狼一路狂奔。

    好在它们的动静不算大,要是惊动了鹿群那可就麻烦了。

    有着游隼和猎狗带路,秦天再度走了十多分钟,总算是发现了山林内的鹿群。

    五只马鹿正在山林中进食,三只体型庞大的雄鹿顶着大鹿角不停的环视四周。

    秦天压住心里的惊喜,缓缓躲在树后,防止被发现。

    再度瞅了一眼两百米外的鹿群,秦天猫着腰小心的摸了过去。

    短短一百多米的距离,秦天足足走了十多分钟。

    直到距离鹿群只剩六七十米时,秦天才停了下来。

    看着警惕的鹿群,秦天长出一口气,好在没有惊动它们。

    马鹿的速度可比猎狗还要快,真要吓跑它们,恐怕得追几个小时才有可能追的上。

    真要钻进山林,就算是游隼和黑狼它们一起追,也不见得能找到。

    秦天找了个灌木丛架起枪,瞄准那只体型最大的马鹿。

    鹿角足有八个叉,看上去颇为威猛,恐怕得有五百斤!

    另外两只雄鹿通常不差,至少也得超过四百斤。

    秦天观察一番,决定留下三只雄鹿,它们的个头更大,而且还有鹿鞭,价值更高。

    稍稍调整呼吸,秦天瞄准雄鹿扣动扳机。

    砰!

    一声巨响如同惊雷般在山林中响起。

    体型最大的马鹿尚未来得及反应,脑门就多了一个血窟窿,轰然倒在地上。

    其余马鹿受到惊吓,迈着大长腿,慌乱般朝着山林乱窜。

    秦天顾不得多想,朝着鹿群再度扣动扳机。

    哒哒哒!

    五六半喷薄出火舌,一连串子弹朝着鹿群扫去。

    一头母鹿没来得及逃掉,身上挨了好几枪,倒在地上凄惨的叫着。

    另有一只雄鹿被打中前腿,但求生的本能让它强忍着疼痛继续逃窜。

    剩余两只马鹿运气比较好,只是有少许擦伤,并不影响行动,全都钻进山林消失不见。

    速度之快,秦天都来不及追。

    倒是那只受伤的雄鹿被冲出来的黑狼它们拦住。

    黑狼一狗当先,朝着马鹿受伤的前腿就是一口。

    赤狼和白狼也一窝蜂的冲了过去,对着马鹿后腿一通撕咬。

    本就受伤的马鹿发出凄惨的嚎叫,不停的蹬着四肢反击。

    马鹿的腿比较长,蹬起来威力还是颇为不俗的。

    赤狼和白狼只好放弃攻击,及时躲开马鹿的蹄子。

    几番进攻没能见效,白狼和赤狼眼珠子一转,瞄上了马鹿的肚子。

    马鹿腿长确实有优势,但也把脆弱的肚皮露了出来。

    白狼趁机窜到马鹿身下,一口咬了上去。

    赤狼更绝,直接咬在了蛋上!

    马鹿吃痛之下,反击的能力大减。

    黑狼瞅准时机,猛地跃起,咬在马鹿的脖颈。

    马鹿脖颈处的皮肤根本挡不住黑狼锋利的牙齿,被黑狼咬穿之后,便流出殷红血液。

    气管和动脉被咬破,马鹿很快便大脑缺氧,凄惨悲鸣着倒在雪地上。

    秦天提着枪快步跑了过来,看到被黑狼它们控制的马鹿不由得大笑起来。

    “好样的,让我来结束它的小命。”

    秦天从空间里取出提前准备好的木桶,准备盛放鹿血。

    马鹿的血丝毫不比梅鹿的差,功效同样很多。

    秦天把木桶放在马鹿脖颈处,抽出侵刀抹了脖子放血。

    随着鲜血的流出,马鹿很快没了呼吸。

    黑狼它们也都各自松开嘴,兴奋的绕着秦天转了两圈。

    秦天摸了摸它们的脑袋表示称赞两句,又来到另外两只马鹿旁放血。

    看着木桶里新鲜的鹿血,秦天嘴角微微扬起,顺手收入空间。

    三只马鹿的血数量很多,再加上之前存放的梅鹿血,他准备回头多买些白酒泡制成鹿血酒。

    从中医上讲,鹿血性温热,适用于脾肾阳虚所致腰腿酸软、畏寒肢冷等症状。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兽部》中更有明确记载:“鹿血大补虚损,益精血,解痘毒、药毒”。

    清代宫廷同样将其列为滋补珍品,《起居注》中便有记载康熙年间定期进贡鹿血酒作为御用补品。

    上一世他在国外狩猎时,没少泡制鹿血酒,每次喝完都浑身发热,舒坦至极。

    收起鹿血,秦天依次处理三只马鹿。

    两只雄鹿割掉鹿鞭,收好鹿心血,收拾完内脏,直接储藏在空间里,剩余的那只母鹿准备带下山。

    今天收获这么多,秦天也没打算继续打猎,直接把狗和游隼喂饱,制作了一个简易爬犁拉着母鹿去和徐磊汇合。

    已经收拾好五头野猪的徐磊看到秦天拉回来一只马鹿,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天哥,你也太牛了吧,竟然打死一只马鹿!”

    “这么大一只,恐怕得有三四百斤吧!”

    秦天坐在爬犁,笑着回道:“运气不错,游隼发现了一只马鹿,顺手打死带了回来。”

    “野猪都收拾好了吧,等会我们准备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