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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录用

    九月一日,农历七月廿四,宜开市丶交易丶立券。

    天刚蒙蒙亮,五棵松沙窝的那排灰砖平房就热闹起来。

    今天是饭店开业的日子,伍六一起了个大早来帮忙,毕竟他现在算得上这家店的股东了。

    店的位置稍有些偏,按后世的区界划分,正处于海淀与FT区交界,离天安门还有十公里。

    开在这,也是没选择的事情,他们也想开在王府井丶西单这样的热闹位置,可这年头根本不存在房屋的买卖和租赁的产业。

    除了老百姓的个人用房,就归属于集体。

    无论是白砚礼还是伍六一,都没有门路。

    能开在五棵松这,还多亏了白砚礼爷爷家在这沿街有几间平房。

    不过,现在的位置也不算差,301医院丶某部队的后勤部以及一家金属制品厂和家具厂都离饭店不远。

    美中不足的是隔着一条街,还有一家名为天府酒家的个体户饭店与之竞争。

    伍六一和白砚礼去「调研」过,发现这家店是京圈的大院子弟王硕和叶晶开的。

    店里主打川菜,味道还算正宗,据说特意从成都请来的师傅。

    生意一般了,大中午也没见几个人。

    伍六一分析,一是因为这店的定价偏高,和城里八大居丶四大春的价格不逞多让。

    而五棵松周边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农户丶住院的病人家属丶厂区的厂工。

    这些人消费水平不高,主要拉动的是平价餐饮丶日用品等基础消费,与市中心的百货大楼丶影院丶文化场所密集的景象完全不同。

    普通人一个月也不见得下一次馆子,价格这麽高,为什麽不多跑几公里去名气更大的老字号呢?

    二是,菜系本身的问题。菜太正宗了,辣味十足。

    不符合燕京人的饮食习惯。

    伍六一吃完,嘴一圈都是肿的,酷似梁朝伟扮演的欧阳锋。

    吃辣的习惯是循序渐进的,是要培养的,八十年代初,燕京人还没有吃辣的习惯。

    燕京的第一家川菜馆「峨眉酒家」之所以能开起来,那是经过本土化改良的。

    就连招牌的宫保鸡丁,都是照着沪市那边的口味调的方子。

    因此,对于这个竞争对手,伍六一着实没放在眼里。

    更何况,他是有印象硕爷那是把酒店开倒闭了,才去闷头文学创作去了,开启了自己影视改编的开挂之路。

    十一点钟,饭店门楣上挂着红绸扎成的绣球,两侧玻璃窗贴着烫金的「开业大吉」。

    牌匾上挂着「聚福人家」四个字。

    饭店主打平价,实惠,名字也接地气。

    门前小院早被挤得满满当当,邻里街坊挎着篮子来道贺,亲戚好友笑着往屋里凑,喧闹声裹着人情味儿,把场子烘得热热闹闹。

    老伍家除了正在上课的伍美珠外,其他人都到了场。

    伍志远和张友琴对这场开业仪式格外有参与感。

    林芳冰紧跟着大姐,两只辫子晃啊晃,很有时代的青春气息。

    只是伍六一觉得有点奇怪,这小妞怎麽好像在躲着自己。

    娃娃亲没成,犯不着躲这麽远,真是小气。

    十一点十八分,吉时已到。

    白砚礼清了清嗓子,:

     「剪彩——开始!」

    话音刚落,白家和伍家各出了个半大孩子捧着托盘上前,一个是十一岁的男孩,挺着小胸脯,像模像样。

    另一个九岁的小姑娘,算是伍六一的表妹,辫子上还别着红绒花,小心翼翼护着盘里的红绸。

    白砚礼拿起银亮的剪刀在红绸上悬了三秒,咔嚓声落时,鞭炮立刻炸响起来。

    伍六一举着从信托商店租来的老式海鸥相机挤到前排,记录下这一刻。

    礼成后,伍六一拉着汪曾棋合了个影,准备挂在饭店的墙上。

    以后出名了,多邀请一些名人合影,在墙上挂一排,这多气派。

    ......

    隔街的天府酒家。

    饭桌前摆满了一沓报纸,王硕正聚精会神看着。

    叶晶瘫坐在沙发里,点上一根大重九,深吸了一口:

    「硕爷,你也真稳的住,客人本来就少,隔壁又开了家新店,不怕没生意啊。」

    王硕头也没抬,手指在报纸缝里划拉着,嘴角勾了下:「少就少呗,店没开起来说明咱没本事,人家开不开,咱也没生意。

    他顿了顿:「不行我就去写小说去,你看这《神探狄仁杰》写得多有意思,比你看那金庸好看多了。」

    叶京撇了撇嘴,他家境不错,前一阵还当了阵倒爷,没少攒下钱,饭店要是倒闭了也不心疼。

    「比金庸写得好?这我可不信,你拿来给我看看。」说完,叶晶起身去拿报纸。

    「你按顺序拿啊!我好不容易托人凑齐的,别给我弄乱了。」

    .....

    翌日,《燕京晚报》编辑部。

    徐凯拉着小推车,带进一包信来。

    最近晚报的销量平稳,但依旧没达到《神探狄仁杰》连载时的体量。

    他将信件按照版块分拣,有读者寄给五色土的,有寄给戏曲杂评的,还有长篇连载的。

    「咦。」

    徐凯发现有一封信的收件人的名字正是伍六一。

    常规来说,大多数稿件的邮寄地址是编辑部。

    即使读者来信,也是先到编辑部,在括号里备注转交作者。

    徐凯再看向寄件信息那一栏:——燕京文艺编辑部周艳茹。

    郑爱民看着伫立良久的徐凯,问道:

    「怎麽了?收错信了?」

    「这有一份燕京文学杂志社寄给小伍的信。」

    「燕京文学?」

    郑爱民抬了抬眼镜框:「他们寄到这干嘛?还是寄给小伍的,是不是寄错了。」

    话音刚落,伍六一拿着一份大葱卷饼走进办公室。

    见两人直勾勾盯着自己,伍六一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是上班时间,讪讪道:

    「这个....肚子饿了,楼下买了张煎饼卷大葱,山东人开的,真不孬.....」

    徐凯屏住呼吸,递信过去,以免闻到浓重的大葱味。

    伍六一大咧咧地拿起信,沾着油的手,还蹭到了徐凯。

    让徐凯一阵抓狂。

    在办公室两位好奇人士的目光下,伍六一拆开信。

    和他预想的一致,是燕京文学发来的录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