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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我家还蛮大的

    第220章我家还蛮大的

    夏弥精致到不似人的脸上,竟然出现了十分狗腿的神色,偏偏还没有半点不和谐的意味。

    仿佛她天生就是最完美的狗腿子一样。

    赴汤蹈火啊白王哥。

    让这种人加入我的团队,真的是正确的吗?

    秦胜陷入沉思,总感觉夏弥和我这个正直丶忠义丶朴实性子的团队领导完全不适配。

    团队的风气会不会被她给带坏了?

    罢了,自己选的人。

    来都来了。

    夏弥白皙的手掌化为龙爪,滴滴血液渗出,非常的乾脆利落。

    小龙女很聪明,明白一个道理。

    既然反抗无用,那就享受。

    这个人喊着什麽大道啊,成仙啊,就冲到了我家里面来,我实在拒绝不了他。

    有了千钱想万钱,做了龙王想成仙。

    「白王,你想研究龙类的什麽?」

    「第一,我不叫白王。」秦胜接着说道:

    「你认为,龙到底是一种什麽样的生物?它们天生就能撬动规则的力量,这是不是代表着它们冥冥之中,与天地规则有联系?」

    「龙族血统的本质到底是什麽?它是不是有这个世界的后台权限?混血种为什麽不用悟道丶不修法力,以凡人的躯体就能与元素丶规则共鸣?」

    绝世强者能够利用天地规则,秦胜不意外,但一个凡人也能做到,这就是反常的地方。

    等秦胜未来成长起来,也能掌御万道,但他想的是把这份「道果」提前弄出来,让自己提前以强者的状态去修行。

    早入道早享受。

    遮天世界全是数值,秦胜想尝试给自己增添机制。

    左手高数值,右手强机制。

    若能做到,那秦胜将立于天上。

    「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在其他没有龙血的生物身上复刻?它是否可以成为感悟大道的捷径?」

    面对秦胜的问题,夏弥的眼中透露出一种清澈。

    「龙与混血种天生就是这样啊。」

    「……你说的对。」秦胜说道:

    「这些你不用管了,以后你只需要配合我的研究就好。」

    素材就好好的当素材吧。

    「哦。」

    夏弥又有些担心的问道:「能不能告诉我,具体需要我做什麽?不然我心里面总是有些怕怕的。」

    「你的龙王肉身丶力量丶精神丶权柄等等,都需要奉献。」

    这不是要把我完全榨乾?

    小龙女心中大悲,已经没有属于我自己的地方了吗?

    秦胜:「你每做一次贡献,我都会给你一次好处,放心,我不会伤害你,如果你觉得自己有危险,随时可以退出。」

    夏弥默然无言,退不退出,是我说了算的吗?

    太古时期,白王好像没有这麽阴险狡猾啊?

    跟着现在的白王,总感觉会污染我的智慧。

    「接下来,我先研究一下你们的血液,你则是去替我办两件事。」

    夏弥心中吐槽,我果然除了被研究对象以外,还是黑奴,才入职就已经使唤上我了。

    现在让我办两件事情,未来肯定就是二十件,两百件。

    我恐怕再也无法摆脱这个家伙了。

    「老板,一些特别难的任务,我可能无力完成。」夏弥弱弱的说道:

    「你知道的,我的力量在四大君主中最弱。」

    「我明白,我不会让你对付次代种以上的对手。」秦胜点头。

    夏弥来了精神,心中大定,没有龙王级别的敌人,那稳了。

    她可是足以在次代种之中称王称霸的!

    秦胜:「第一件事,你去把一个用混血种进行试验的实验室解决掉。」

    夏弥飞快点头,这个简单。

    她不懂什麽大道,不懂如何成仙,但她知道怎麽大开杀戒。

    我是尊贵的丶无敌的龙王耶梦加得,杀杀杀!

    「第二件事情,猎人网站知道吧?你登录这个网站,替我发布一个专属委托,让一个人来见我。」

    猎人网站,一个给混血种提供服务的灰色网站,在那里可以发布各种委托任务,请人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盗墓丶探险丶杀人,有些像是佣兵组织。

    「愿为老板效力!」

    很好,那种一声令下,马仔无数的感觉又回来了。

    小龙女,我封你为天策上将!

    夏弥有些好奇的问道:「老板,你要见谁?」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夏弥愣了一下,「诺顿的性格和我不太一样,老板你确定在猎人网站里面,就能把他引来?」

    其实小龙女更想问,诺顿还上网吗?

    感觉诺顿是那种会宅在家里面,不问世事,自己做手艺活的样子。

    并且,那可是在七宗罪里代表着暴怒的诺顿,并不好相处。

    可能有人要问了,夏弥在七宗罪里是哪一原罪?

    当然是色欲了!

    秦胜瞥了夏弥一眼,「你们两个其实也没什麽不一样的,以后面对我的指示,不要问为什麽,只需要回答能干,或者不能。」

    「诺顿一定会来的,他不会违背我的命令。」

    诺顿现在是一个赏金猎人,只要给钱,他当然愿意过来。

    这是来自金钱的命令!

    「哦。」

    夏弥心想,难道诺顿有什麽把柄在老板手上?

    诺顿是个弟控,老板该不会抓到他的弟弟康斯坦丁了吧?

    天生邪恶的白王,先用我的哥哥要挟我屈服,现在又挟康斯坦丁以令诺顿!

    但秦胜其实从头到尾都没有和夏弥说过,你也不想看见你的哥哥出事吧这种话。

    秦胜注视着夏弥的血,开始解析其中的奥妙,几秒钟时间过去,他便获取到了大地与山之王一系的三个言灵,并且可以顺利施展。

    混血种对于言灵,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血统觉醒时是什麽言灵,死的时候也基本还是那样。

    只有极少数言灵,才能伴随着血统的进阶而实现进化。

    比如凯撒的镰鼬进化成了吸血镰。

    正常情况而言,一个混血种只能拥有一个言灵,算是公认的。

    但于秦胜来说,血统岂是如此不便之物!

    掌握了权的龙王之血,在秦胜的视角中藏着很多秘密,他观察了好长时间,等抬头时,看见夏弥一直在盯着他。

    「你怎麽还在?」

    这个员工还没有工作就开始偷懒。

    小龙女,你再这样,我真的要控制你了。

    「我完成任务后,该去哪里找老板?」

    「去我家。」秦胜把地址告诉夏弥。

    「不要在我家里面展现龙的力量,我父母还在,他们只是普通人。」

    嗯?白王竟然如此沉浸于人类的生活之中?甚至被人类的感情所困?

    夏弥心中不屑,一位尊贵的龙王,竟然会在乎人类,珍视与人类的感情。

    简直是可笑!

    我耶梦加得融入人类社会很多年了,但一直都是旁观者丶超脱者,人类思维什麽的,完全影响不到我。

    这就是我,最聪明丶最擅长模仿与学习的龙王!

    白王,你的弱点已经暴露在了我的眼中,等我利用你的成仙之法,让自己变得强大之后,一定要把你囚禁起来,让你天天用那种能量给我洗炼肉身!

    勾践可卧薪尝胆,本王也可以。

    韩信能受胯下之辱,本王也能受。

    金鳞岂是池中物!

    「哎哟你干嘛!」

    秦胜弹了夏弥的额头一下,疑惑问道:

    「你笑什麽?」

    「能为老板你办事,我开心。」

    夏弥你太聪明了!

    「很好,你这样的精神我很欣赏。」秦胜表示赞许。

    「老板,我还有一个问题……」夏弥故作扭捏,说道:

    「工资什麽时候发?我这个月快没钱吃饭了,还有,我是童工,能不能涨点工资?」

    秦胜:「……」

    你这点出息,还童工,你真把自己当人类了。

    「你一个初中生,要那麽多工资做什麽,我的这份工作包吃包住。」秦胜很大气。

    「你可以来我家,我家蛮大的,还有很多空房间,随便住。」

    「另外我妈做的饭菜很美味,堪比大厨,你随时可以来吃。」

    夏弥怒视秦胜,真把我当黑奴了!

    「怎麽,你有意见?」

    「老板你知道的,我从小就没有妈妈,一想到能体会到妈妈做的饭菜,就忍不住流泪。」

    夏弥:「为了防止在老板你面前失态,我只好瞪大眼睛。」

    韩信都没有我那麽屈辱!

    「不用感动,团队里的每一个员工都是我的家人。」

    秦胜在夏弥身上留下一个印记。

    「我家那里有我留下的空间坐标,触动这个印记,你能直接抵达我家,也可以和我隔空联系。」

    完了,这个印记恐怕和太古时代,龙族的奴印差不多。

    我被打上这样的印记后,就是这个人的奴隶了。

    「但没事儿不要打扰我,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是和其他龙王有关的事情吗?」

    在夏弥想来,秦胜第一步找上了她和哥哥,第二步又把矛头直指青铜与火之王,那麽第三步肯定也是涉及到龙王的。

    我们的团队,就是这麽高端!

    「不是,我要回去看书,准备高考。」秦胜消失了。

    「高考?」

    原来他是一个高中生,我只是初中生,难怪我玩不过他。

    夏弥释怀的笑了。

    她看向自己那个一直在吃薯片,没有丝毫危机感的哥哥,走到他面前,靠在了他身上,试图取暖。

    呜呜呜哥哥,你知不知道我刚才受到了怎样的屈辱。

    但没关系,为了哥哥,我什麽都可以忍,什麽委屈都能接受。

    不管那个家伙要我做什麽,会怎麽羞辱我,只要哥哥你没事,那就足够了。

    夏弥自己都感动了。

    「姐姐,吃薯片。」

    夏弥摇头。

    那个王八蛋的东西,我就算是饿死,死在地铁里,也一口都不会吃!

    芬里厄把薯片喂到夏弥嘴里,她下意识的咀嚼。

    真香啊,是我最喜欢吃,但平常都舍不得买的那个牌子和口味。

    吃,怎麽不吃,我就要吃!

    不仅要吃,我还要住进白王家里面,吃他的,住他的,讨他父母欢心,夺走他的一切,让他父母把他逐出家门!

    哭泣吧白王!

    龙王绝不屈服,我心中的复仇火焰永存。

    卧薪尝胆?胯下之辱?

    以后我一定加倍还给你,白王,你等着吧!

    「姐姐,这是朋友留给你的东西。」芬里厄掏出一沓鲜红的钞票。

    这个年代,一千八刀乐换算成rmb后,真不少了。

    夏弥眼睛一亮,来了精神,飞快数钱,点了点头。

    发了。

    白王人还挺好的,不知道我除了底薪以外,还有没有提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