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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精神病杀人可不犯法

    杜大海揣着手,溜溜达达就进了孟大牛家的院子。

    「哟,大牛兄弟,你真好啦?」

    「太好了,我这几天一直担心你,你好了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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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大海人还没进屋,声音先飘了进来。

    他一脚门里一脚门外,探着脑袋往里看,那双贼溜溜的眼睛,第一时间就黏在了桌上那碗红烧肉上。

    「哎呀,这什麽味儿啊,香死个人了!」

    杜大海搓着手,满脸堆笑地走了进来,眼睛却一刻也没离开那碗肉。

    「大牛,听说你好了,哥们儿我一听这消息,立马就过来看看你!你可算是好了,真是老天爷开眼!」

    他一边说,一边自来熟地就想往桌边坐。

    「这……这是吃的红烧肉啊?日子过得不错嘛!嫂子手艺真好!」

    说着,他的唾沫都快咽不住了。

    孟小慧和李桂香脸上的笑容都淡了下去,谁都看得出来这杜大海是闻着味儿来蹭饭的。

    孟大牛啃着一块肥肉,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原主的记忆里,这个杜大海可不是什麽好东西。

    他跟原主年纪相仿,但仗着自己脑子灵光,没少戏耍欺负傻子大牛。

    不是骗走他手里的窝头,就是哄着他去掏鸟窝,自己拿着鸟蛋跑了,让大牛被鸟啄得满头包。

    最过分的一次,他骗大牛说河里的石头能吃,害得大牛啃了一嘴的泥。

    这种人,也配上我家的饭桌?

    孟大牛冷冷地看着他。

    「是啊,好了。」

    「托你的福,现在脑子清楚得很,还记得以前是谁天天把我当猴耍。」

    杜大海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他没想到这个傻子居然记仇!

    「那……那不都是小时候闹着玩嘛!你咋还当真了呢!」

    杜大海尴尬地搓着手,眼睛还是忍不住往肉上瞟。

    「你看这……饭都做好了,多个人不就多双筷子嘛,我……」

    「滚。」

    孟大牛只说了一个字。

    声音不大,却冷的掉渣。

    屋里的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

    杜大海的脸当场就挂不住了,恼羞成怒地指着孟大牛的鼻子。

    「你个傻子,你说啥?你他妈的敢让我滚?」

    「老子过来是看你好了没,给你脸了是吧?」

    他仗着自己平时在村里横行霸道惯了,想上前给孟大牛一个教训。

    孟大牛缓缓地站了起来。

    他原来的个子就接近一米八,经过根骨强化后,身形愈发挺拔壮硕,站在那就像一堵墙。

    他什麽都没说,只是用那双冷得不带一丝感情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杜大海。

    那眼神,是杜大海从未见过的,充满了骇人的压迫感。

    杜大海被他盯得心里发毛,刚迈出去的脚,又下意识地收了回来。

    「你……你想干啥?我告诉你,你敢动我一下试试!」

    「试试?」

    「杜大海,以前我傻,你把我当狗耍。」

    「现在我不但傻,还疯了,你还想上我家来占便宜?」

    「我告诉你,精神病杀人可不犯法!」

    他猛地往前踏了一步。

    「现在,立刻,马上,从我家滚出去!」

    「不然,我就打断你的狗腿,让你在地上爬出去!」

    杜大海被他身上那股暴烈的气势吓得浑身一哆嗦。

    他这才意识到,眼前的孟大牛,早不是以前那个任人欺负的傻子了,而是变得比孟大柱更加强壮凶悍。

    「你……你给老子等着!」

    杜大海心里害怕,但嘴上还拉硬。

    「呸!什麽玩意儿!」

    孟小慧冲着他的背影狠狠吐了口唾沫,然后满眼崇拜地看着孟大牛。

    「二哥,你太厉害了!就该这麽对付这种无赖!」

    李桂香也长出了一口气,看着孟大牛的眼神里,异彩连连。

    这个小叔子,不光是不傻了,还成了这个家的主心骨。

    有他在,以后谁还敢欺负她们孤儿寡母。

    孟氏则是一脸担忧的叮嘱道:「不管咋说,都是邻居住着,还是不要把关系闹的太僵了。」

    孟大牛重新坐下,刚才的戾气一扫而空,又变成了那个爽朗的大男孩。

    「吃饭吃饭!别让一个苍蝇坏了胃口!」

    一家人重新拿起筷子,屋里又恢复了温馨热闹的气氛。

    饭后,李桂香感觉自己有些涨奶。

    刚想撩起衣服给女儿喂奶,想起现在小叔子已经不傻了,就抱着孩子去了隔壁屋。

    小丫头吃得小肚子溜圆,哼哼唧唧的。

    孟大牛凑过去看了一眼。

    「咋了这是?」

    李桂香又心疼又好笑。

    「今天奶水足,我寻思给她多喂点,结果吃撑了。」

    孟大牛伸出手指,轻轻刮了一下小侄女肉嘟嘟的脸蛋。

    「小馋猫,跟你姑姑一个德行!」

    他嘴上虽然在责备,眼神里却全是心疼和关切。

    看着家人满足的笑脸,孟大牛的心里无比踏实。

    三百块钱到手了。

    接下来,就该办正事了。

    他心里开始盘算起来。

    进山打猎,是眼下最快也最有效的赚钱门路。

    这个年代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没有出台,谁有本事谁就可以靠山吃山。

    但大哥的死是个血的教训,山里太危险,不能蛮干。

    首先,必须得有把趁手的家伙。

    那把老猎枪被孟大虎那个败家子卖了,正好得重新搞一把好的。

    其次,不能一个人去。

    山里情况复杂,有个伴儿,遇上事也能有个照应。

    原主虽然有把子力气,能帮大哥抬猎物,可遇到危险的时候帮不上忙,反而是个累赘。

    最后,要是能有条好猎狗,那就更完美了。

    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狗,在山里比十个人都有用。

    枪,夥伴,猎狗。

    这三样,必须尽快弄到手。

    在孟大牛的脑子里飞快地过了一遍。

    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村里的老猎人,郝三叔。

    原主的爹活着的时候,就经常跟郝三叔搭夥进山。

    俩人一个使枪,一个下套,配合得天衣无缝,是村里出了名的黄金搭档。

    后来,郝三叔一次进山,倒霉遇上了狼群,一条腿被咬废了,就再也没进过山。

    可虎父无犬子。

    郝三叔的儿子郝首志,打小就跟着爹在山里转悠,一身打猎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

    只是郝三叔自己吃了大亏,死活不让儿子再走自己的老路,生怕家里断了后。

    这些年,郝家的日子过得苦哈哈。

    前年,郝首志好不容易说上的媳妇,嫌他家太穷,没过俩月就跟人跑了。

    听说郝首志不甘心,也偷偷在山脚下打打野鸡兔子,换点钱补贴家用。

    有本事,又缺钱。

    这不就是现成的完美搭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