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对准的都是我。我才是受害者啊,难道楚毓不知道吗?
或者也许他知道,他都清楚明白,只是一时之间没有比这更合理的分手方式了。
此后的年月里,他的别墅我再也没能踏进去过。
06
楚毓之前送我的东西,如果全部都转手卖掉的话,不说大富大贵,衣食无忧肯定是有的,但我当时年纪还小,不懂得钱的好处,因此像犟种一样坚持不卖他送给我的任何东西。
那如何维持昂贵物件的高开销呢?宋家不会给我半分钱,我只有出去打工。
我读的是舞蹈专业,兴许遗传了妈妈的天赋,很快就有一个小舞蹈团录取了我,工资不算高,但我开心了很久。
妈妈也是舞蹈专业出身,可惜摊上了一个赌鬼爹,本应有大好前程,一步步沦落为下城区的脱衣舞女。
她恨赌博,但命运爱与人开玩笑,到最后她也变成了赌桌上失去理智的赌徒。
她这一辈子,被赌博毁了两次。
她这辈子最接近飞黄腾达的一天,便是遇上心血来潮去下城区飙车的宋致知的那天,宋致知对她痴迷到极致,几乎就要与翟兰离婚,但最后还是与她不告而别。
宋致知离开后,她发现自己有了我,于是为我起名为决,象征着她与旧生活的决裂,和新生活的开始。
小的时候,妈妈教我跳探戈,她跳起舞来并不明媚热情,而是一种颓靡华丽的美,像断翅挣扎的残蝶,或是开到极致即将枯萎的野玫瑰。
我完全继承了她的风格,因此在第一次演出时直接被叶臻看上了,和我签了合同。
我被接到叶臻的家里,叶臻是个画家,有个专门用于存放藏品的大别墅,位于半山腰,我回舞团很不方便,但每天都有司机接送。
我就和他的藏品们住在一起,我也是藏品之一。
叶臻是所有金主里最冷淡的一个,他看着我,和看其他的藏品没有区别,仿佛我也是一个仅供赏心悦目的物件。
当初为了固宠,做好一个合格的小情,我也算是殚精竭虑,费了劲地勾引他,才终于爬上他的床。
叶臻也许听说过我的一些传闻,因此每次和我上床都会戴套,我们上床的频率不高,但他每次都很久,从下午做到凌晨或者从凌晨做到早晨是常有的事。
一开始他来是为了找灵感,到后面几乎每次来都是和我做爱,再到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叶臻把我接到了他常住的顶楼大平层,对,就是后面他送我的分手礼物。
我们签了两年的协议,同居了有一年半。
每天早上他都会给我做早餐,他煎的溏心蛋我愿称之为世界第一。早餐过后我们各自出门工作,等晚上一起窝在他的画室里,他画画或看书,我打游戏,有时候眼神交错一个瞬间,莫名其妙又滚上了床,然后看着时间相拥入眠,第二天在早餐的香气里醒来。
这样的生活循环了一年半,平平淡淡的,平凡到我以为这辈子可以就这么过下去。
叶臻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金主,没有乱七八糟的癖好,没有什么脾气,除了总是用看花瓶的眼神看我之外,对我也都算尊重。
事实上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都很淡,他像一捧只在山间流淌的清泉,或者一阵抓不住的风,是世间的过路客,用他冷静的双眼,摄下喜怒哀乐。
只在极少数时刻,才在眼尾,透出几分克制不住的红。
物以稀为贵。
不怪我心动。
如果叶臻也愿意的话,我愿意就这样一直和他过下去。
可是上天对人的施舍是有限的,叶臻不再能在我身上找到灵感了。
他不愿意。
第3章为前任哭是要扣钱的
07
坦白地说,刚和叶臻分手时我很平静。
和叶臻分手这事让我有种不真实感,同时又很真实,我住在与他日夜相处了一年半的平层里,日子照常过,但也再也没能吃到那么好吃的溏心蛋,被窝的温度也冷到让人难以入睡。
于是我把平层卖了,很快就有人看上了这套房子,卖了千百来万,比我预料之中要高。
把房子卖掉之后,我本来想在同小区租一套房,毕竟这里地理位置实在优越,而且我经常要去这附近的一家理发店打理我的头发。
然而有一天,演出结束后同事带我去吃宵夜,说有家烤肉店虽然地理位置不好但是非常正宗。
我跟着他走,越走越觉得眼熟,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上下城区交界处的小区。
是啊,当然眼熟,我怎么能不记得这里呢?我和妈妈曾经来过的。当时她想在这里租一套小房子,手上剩下的钱她准备拿去让我读小学。
我们那时已经看上了一套小单间,只是妈妈说小学择校费要30万,她还得再存存,但我们可以先搬过来住。
那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也许人生里最璀璨的时刻不是真正得到什么的时刻,而是最有希冀与期待的时刻。
但第二天,妈妈带着浑身伤与酒气回家,头发乱糟糟的。
她痛哭着和我说,宝宝对不起,妈妈把钱都输掉了。
她说,她在一晚上输掉了31万,除去手上的26万之外还欠了5万,几乎和房东打了一架,才把新房子的押金要回来,但还是不够。
再然后,我就去了宋家。
直到现在我都没法相信她会因为缺这五万块钱而卖掉我。
所以我愿意在她喜欢的小区里买下一套小房子,等她来找我,实现我们永远生活在一起的承诺。
08
宋明正确实是回来了,他一回国,连沈懿这种日天日地的性格都要拉着我去给他挑礼物,更不论大大小小的接风聚会。
我不理解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喜欢宋明正。
平心而论,我长得有七分像宋明正,我们在外貌上都遗传宋致知比较多,但他长着双清润端庄的长凤眼,而我像妈妈那样长着一双没什么攻击力的圆眼。
就是这一点小小的区别,就让我们的气质看起来云泥之别。我承认,他看起来确实要比我昂贵多了,再加上他平时也是那种温和有礼的人,也不怪他们只喜欢他。
沈懿带我去了一个小众手表品牌的专柜,说让我帮忙挑一下给宋明正的礼物。
我欲言又止:“沈少,我不知道哥哥喜欢什么类型的,要不还是你来挑吧。”
沈懿显得有些紧张和烦躁:“我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他平时不戴手表。”
两个人在专柜里焦头烂额,我随手选了几个款式,沈懿马上就否决了,说都不够大气,配不上宋明正。
我实在挑累了,趴在柜台上看沈懿皱眉的样子,沈懿转过头来,眉头稍稍一松,和我说:“别装出这幅委屈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