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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先打球还是先吃披萨?”

    “先去打球!我今天打完肯定不会屁股疼了。”祝嘉宜火速回复,生怕程庭反悔。

    程庭好笑地望他:“屁股疼是因为发力方式不对,笨。”

    “我又没用屁股打羽毛球!”

    程庭想想他烂到爆的羽毛球球技,扯扯唇角淡淡地笑:“跟用屁股打也差不多。”

    “你说什么呢?”祝嘉宜一把薅下他的球拍,虚虚地对着程庭拍两下,拍完又气鼓鼓地伸手去打,“我要请你吃披萨,你还说我用屁股打球,有本事你跟别人去打呀,你别跟我打。”

    “没人跟我打。”程庭说,“就和笨蛋打。”

    祝嘉宜张口就是画饼:“你再教我几年,我肯定会打得比你还要好。”

    他都猜到程庭会说什么样的话来笑话他,可这次耳朵却没听见半点声音,祝嘉宜疑惑地看向兀自陷入沉默的程庭,看见他原本挂在唇角边的笑不知道什么时候耷拉下去,恢复到平直的状态。

    祝嘉宜甚至觉得程庭的唇角是向下的。

    “咋了?”祝嘉宜凑过去问。

    程庭沉默良久,步子逐渐变慢,直到在原地站定。

    祝嘉宜一下觉得心都突突地在跳,像是某种预感,他看见程庭转过来,两只眼睛望着他,眼珠里透着点儿连祝嘉宜都能看明白的犹豫,然后他听见程庭说:“祝嘉宜,我过完年就走了。”

    “……不是、程,哥,走哪儿去啊?”祝嘉宜没太听明白,却能体会到什么叫做当头一棒的感觉,他急得语言系统都跟着紊乱了。

    祝嘉宜茫然地重复:“走到哪里去啊,你去哪儿啊……”

    程庭的下巴扎进围巾里,片刻后才缓缓开口道:“我妈过完年打算带我回我姥姥姥爷那儿,回江市去。不回来了。”

    “不回来了是什么意思啊?”

    祝嘉宜问完这句话,顿时心里也跟明镜儿似的懂了什么叫做“不回来了”,他怔怔地看着程庭,说不出话好久。

    程庭绷着唇无声地看着他。

    对视良久,祝嘉宜眼睛里无知无觉地溢出眼泪来,寒风一吹,刮得他脸上刀扎似的疼。

    半晌反应不过来的祝嘉宜用力地跺了跺脚,手里还抱着的球拍被他摔在地上,他不受控地喊出来:“你不是说跟我一直在一起吗!”

    祝嘉宜没学过离别,更没学过要怎么要跟程庭离别。

    从小到大,他经历过最深刻、最有记忆的,能称得上离别的事,就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祝嘉宜跟程庭在一块儿上学的路上,在街头巷口遇见了只野猫。

    他俩每天上学吃早餐的时候会喂点、放学也会再喂点,那是只黑白色相间的猫。

    祝嘉宜给巷口黑猫警长取了个新的响当当的外号,叫裤子。因为第一回见裤子的时候,它从垃圾桶里翻出条旧的蓝色牛仔裤,拖着拽着到自己常晒太阳的地方,然后躺在了上面。

    程庭说是因为天太热了,地面烫猫屁股。

    裤子陪着祝嘉宜和程庭度过了一个学期,在冬天即将要来临的时候,它不知道缘由地死掉了。祝嘉宜和程庭早上去上学时,裤子还好好地待在自己长待的地方巡街,下午放学的时候,裤子已经奄奄一息地蜷缩着身体,气息衰弱,发着人类听不懂的喵叫。

    裤子走了。

    程庭说它可能是吃坏东西了,因为身上没有伤口也没有血。

    回去后,祝嘉宜把事情告诉了张晓月,张晓月跟他说,猫猫狗狗的寿命跟人类比起来是有点短,人类的最长寿命能达到一百二十二岁,平均寿命也有七十多岁,对于人来说,离别是常有的事儿,未来他会遇见更多的“裤子”。

    祝嘉宜还没有遇见更多的裤子,就要和跟他一块儿遇见裤子的程庭说再见了。

    他糊着满脸的眼泪跑回家,动静不小地打开家门,将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祝嘉礼吓了一跳,看见祝嘉宜的眼泪,不太正经的祝嘉礼也正了正,翻身下来走到祝嘉宜面前问:“咋了?”

    祝嘉宜哽咽着看他亲哥,哭得稀里哗啦:“我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