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希望他能永远陪在她身边,不离开,不消失,不走散。
那年她说她和他成为男女朋友,是从彼此生活的旁观者成为参与者。一旦分手,却不能再从参与者变回旁观者,而是连旁观者都不再是。
他都记得。
梁问夏看着秦之屿走远的背影,心里特别慌。像那年秦姑姑出事,他独自返回纽约。那时她也像现在这样看着他的背影,那时她觉得快要失去他了。
这次是真的失去他了。
她喊了一声,“秦之屿。”
那年她没有叫住他,这次叫住了。
秦之屿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就站在那。
“你能……再抱抱我吗?”
梁问夏叫住他的目的,跟那年一样,也跟那年不一样。一样的是都想要一个他的拥抱,不一样的是心境不同了。
他还是没有回头。梁问夏走上去从身后抱住他,抱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广播的声音响起,才慢慢放开他。
“秦之屿,一路平安。”
她再也不会对他说“滚”这个字了。
秦之屿转过身来抱住她,很用力地抱她,力道大得像是要把她融进他的血肉里。
她要他抱抱她,他又怎么会不抱她?
还记不记得那年有个姑娘喝醉了,叫他亲她。
还记不记得那年有个姑娘说,他是她的秦小狗。
还记不记那年有个姑娘在他脸上画了一只小狗,叫他顶着那只小狗回坐飞机回加州,她就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现在,这个姑娘不要她的小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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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原本想明天加更的,但感觉你们都很想看分手,就今天加吧!
明天还有最后一章分手后的一点儿拉扯,第三卷就结束啦!
第四卷写得不是很顺利,不过快结束了,希望我能日更到正文完结的那天。
有建议和问题都可以指出,没关系的。
这两章给大家发红包,谢谢你们喜欢他们两个。
第75章我们分手吧!
飞机上,秦之屿看着从衣服兜里摸出来的毛绒小狗愣神,他不知道梁问夏什么时候放的。
她不止把小狗还给他,连着他送给她的戒指也一并还了。
小狗的脖子上缠着一根项链,项链上挂着两枚戒指。一枚是那年除夕夜,他翻梁问夏窗户,跟她告白时戴在她手上的素戒。一枚是前年姑姑去世,他在机场跟梁问夏求婚的粉色钻戒。
这些年,他送了梁问夏那么多东西,她独独把这三样还给他。
秦之屿知道她的意思。梁问夏在跟他说再见。
可他不想跟她说再见。
一周后,梁问夏收到一个从纽约寄来的包裹。
那天在机场,她悄悄放进秦之屿衣服口袋里的毛绒小狗和缠在小狗脖子上的戒指,赫然躺在这个从纽约寄来的快递盒子里。
秦之屿什么意思?
那天在机场分别后,秦之屿没有再找过她。虽然谁都没有正式地说一句:我们分手吧!但话都说到那份上了,就是默认分手的意思。
所以她现在没有理由打电话问他,他把小狗和戒指寄给她是什么意思。
他们已经分手了,分手就不应该再打扰对方。
猜不出秦之屿的意思,但小狗和戒指她必须还给秦之屿。梁问夏又把包裹原封不动寄去纽约。
又过了两周,小狗和戒指再次回到她手里。
梁问夏拿着小狗和戒指叹气,指尖点点小狗的鼻子,轻声说道:“你什么意思?寄来寄去的,觉得很好玩吗?一个合格的前任,应该做到互不打扰知不知道?”
网上说一个合格的前任应该跟死了一样。她不会这么说秦之屿,她希望秦之屿永远都好好的,不吃苦不受罪,有人疼有人爱,健康平安,长命百岁。
她能做到不打扰秦之屿,保持一个合格前任该有的边界感。但秦之屿好像做不到,寄回小狗和戒指已经算打扰了,他还喝醉了打电话说想她。
那天是圣诞节,前一天梁问夏跟沈姿栀去参加她姐姐和姐夫的婚礼。
是一对异国恋九年,跨越伦敦和墨尔本两个国家,16903公里的距离,终成眷侣的新人。
婚礼办得特别盛大隆重,新娘新郎的结婚誓词把梁问夏感动哭了。
她想起那年她和秦之屿刚在一起,刚发生关系,从加州回国后产生戒断反应而难过。听见沈姿栀说她姐姐和姐夫也是异国恋多年,很快就要结婚,生出希望觉得她和秦之屿也可以。也可以熬过几年异国恋,牵手步入婚姻。
真可惜,她没有做到。沈姐姐比她坚强厉害,坚持了九年,而她只坚持了六年就坚持不下去了。
沈姿栀是特意带她来参加婚礼的,知道她和秦之屿分手了,觉得很可惜。比她本人还要意难平。
为什么好端端的突然就分手了?沈姿栀问她分手原因。
突然吗?她和秦之屿冷战了大半年,如果不是陈西的事和她发高烧进医院,秦之屿回来了,她应该还会继续拖下去。
梁问夏说不出原因,沉默很久,最后解释为:“可能我不够爱他吧。”足够爱他的话,再难都不会舍得跟他分手。
“你放屁。”沈姿栀拍她脑袋,甩出一句:“你如果不爱你的狗东西,我倒立吃粑粑。”
这话把梁问夏逗得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爱他,但又没那么爱他。”
“什么意思?”
“就是……我也不知道我有多爱他。”
沈姿栀还是听不懂,伸手抱抱她,“夏夏,我觉得你爱他爱得要死。”
分手后的梁问夏伪装得很好,看不出经历了分手,也看不出她难过。但她就是能感觉到,夏夏难过得像是要死掉了一样。人都没有生气儿了。
“可能吧。”梁问夏说了这么一句。
她说没那么爱秦之屿,又承认爱秦之屿爱得要死。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也矛盾,自己也骗不了自己。
参加完婚礼,梁问夏从酒店出来,一个人走到街上。京市的夜晚热闹繁华,过节的缘故,每条街上的人都特别多。
她在路边买了一袋刚出炉的热乎乎的糖炒栗子,惬意地边走边吃。七拐八拐穿进一条胡同路。这条路是她最喜欢走的。低头是市井生活,抬头是CBD,出了胡同往左可以去大院陪外公外婆说说话,右拐可以去小舅舅和南一的家蹭饭。
最近这段时间,梁问夏经常来这里走走逛逛,走累了逛困了就回家睡觉。
她搬出来住了六年的小公寓,那里面的回忆太多,一进到那里,她就会难过,会想哭,会想起……
她不敢再住在那里了。
分手这件事像钝刀子杀人,让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