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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完稿

    人群瞬间安静了些,全体目光「唰」地一下都聚到了她查剑英身上。

    查剑英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衬衫,头发用皮筋扎在脑后,手里攥着她早早买下的三本《未名湖》,声音清亮:

    「各位同学,先静一静!」

    等人群彻底安静下来,她才继续说:

    「我很能理解你们求知若渴的心情,也特别感谢大家对五四文学社丶对《未名湖》的支持。但说实话,这次实在是超出我们预料了,受限于印刷厂的产能,今天的杂志确实没剩了,让大家白跑一趟,实在对不住。」

    话音刚落,下面又有了骚动,有人小声嘀咕「那怎麽办啊,我女朋友说买不到就让我跳未名湖。」

    「同款女友啊!」

    「你们女友是同一个?」

    见下面又七嘴八舌起来,查剑英语速立马快了几分,抬高声音说:

    「大家别慌!我知道,你们这次大多是冲伍老师那首小诗和那篇文学评论来的,我这儿还留着三本样刊,你们谁带了本子和笔,就上来抄,抄完了传给后面的同学,大家互相抄阅,把诗传下去。」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

    「至于那篇文学评论,篇幅太长,抄起来费劲,我们已经跟印刷厂联系了,争取这两天就加印一批,到时候会在食堂门口贴通知,保证让想读的同学都能读到。」

    毕竟是高素质的人才,众人听完查剑英的话,自觉排起队来。

    队伍越排越长,有些站在后排的学生,看前面还有十几个人,便转头找相熟的同学托付。

    骆一合将誊写工整的诗稿叠好,递到对面那个圆脸浓发的青年面前。

    「海升,你瞧瞧这诗,写得怎麽样?」

    「我不喜欢。」查海升接过诗稿,只匆匆扫了一眼,便垂首抿紧唇,再不肯多言。

    骆一合早习惯了这位法律系神童的性子,孤僻是真的,偶尔透着股执拗的古怪也是真的。

    他没放在心上,只笑着打趣:「行吧,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聊诗了,走,吃饭去?」

    「我回宿舍。」

    查海升撂下这句话,转身就往宿舍楼的方向快步走,脚步利落,连个回头的馀光都没留。

    骆一合望着他清瘦的背影,无奈地摇摇头,嘴角却挂着笑意:「真是个有才华的怪人,倒和伍老师有几分像。」

    说着,他下意识摸了摸衣兜,指尖一空,猛地反应过来,声音都拔高了些:「糟了!他把我那诗稿给带走了!」

    ......

    当查海升回到宿舍之时,楼下的刘振云正踩着一把木椅,手里扬着《未名湖》的杂志,高声朗读着:

    「当文学创作根植于悠久和深厚的民族文化土壤,它便能生根丶发芽,结出最丰盛的硕果!」

    「真是引人深思啊!」舍友刘君感叹着,「振云,他可比你的《瓜地一夜》引起的声浪大多了。」

    「那能一样麽,我是小说,他是评论。」刘振云声音从大到小,「而且他是二打一麽,不公平。」

    刘君没理会刘振云的挽尊,继续说道:「你说,这伍六一到底什麽来头?现在满校园都是对他的讨论声,听说这期在职刊印都破记录了。」

    一旁的梁佐闻言,认同地点点头:「上次《未名湖》打破刊印记录,还是北岛发表《幸福大街13号。」

    「这就要科普个冷知识了。」刘君笑道:「振云的《瓜地一夜》和《幸福大街13号》在同一期,振云可以拍着胸脯讲,我和北岛两个真厉害,一起破了记录。」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

    梁佐和刘君笑得前仰后合。

    刘振云站在椅子上,嘴角抽了抽,看着这两个专挑他打趣的损友,半点办法也没有。

    等两人笑够了,梁佐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提议道:「今天读了这麽好的文章,心里酣畅得很,不如咱们出去打个牙祭?」

    「去二食堂?」

    刘振云立刻追问,脚已经悄悄从椅子上挪了下来。

    「二食堂有什麽意思?」梁佐摆了摆手,神秘兮兮地说,「我知道个好地方,那儿的打卤面绝了,味儿正还量大。」

    「同去同去!」

    刘君说着,一把拽住刘振云的胳膊就要往外走。

    刘振云连忙稳住脚步,扯着嗓子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

    「贵不贵啊?」

    「肉卤面一毛八,西红柿打卤面一毛二。」梁佐报了价。

    「不去不去!」

    刘振云立马使劲摆手,头摇得像拨浪鼓,「二食堂的锅塌豆腐才一毛钱,这多不划算!」

    「哎呀走嘛!」

    梁佐也上来帮着拽,「这家面有门道,叫『六寿面』,吃了能添福寿的!」

    两人不由分说,一左一右架着刘振云就往校外走,只留下他满是委屈的哀嚎声在楼道里飘着:

    「我的锅塌豆腐啊——!」

    ......

    对于自己在燕大火了这一事,伍六一丝毫不知情。

    他还在苦哈哈地写着《神探狄仁杰》的第三部曲——《滴血雄鹰》。

    这个案子是也是电视剧《神探狄仁杰1》的收官之作,昏暗的色调,诡异的BGM,无头的骑士,是多少观众的童年阴影。

    连我们的至高战神李元芳都被吓得拔不动刀。

    可落到文字上,要让读者隔着纸页都能感受到那种毛骨悚然的灵异感丶层层缠绕的悬疑感,对伍六一来说绝非易事。

    为此,他特意参考了两本书,英国作家蒙塔古?詹姆斯的《第13号房间》,以及张宝瑞的《一只绣花鞋》。

    蒙塔古·詹姆斯很擅长利用古老的建筑丶神秘的文物等元素,构建出压抑丶阴森的氛围。

    伍六一至今记得,第一次读这篇故事时,自己缩在被子里蜷成一团,愣是睁着眼熬到了天亮。

    而《一只绣花鞋》虽没那麽直白恐怖,但其张弛有度的叙事节奏丶细腻到渗人的氛围营造,早已是悬疑领域的标杆之作。

    更关键的是,二者还都是通过以小道具为起点,主角们以绣花鞋丶雄鹰标记为关键线索,抽丝剥茧般剥离真相。

    形成了由浅入深丶线索驱动的悬疑结构。

    得益于此,伍六一完稿时再读《滴血雄鹰》,竟清晰感觉到它比原着更具张力。

    他也真切摸到了自己笔力的成长。

    虽是通俗小说,可这份进步却是实打实的。